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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当得利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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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

    1.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原告败诉

    2023-12-13 13:37:50 阅读数:2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则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民事

    2.原告败诉需要付律师费吗(原告败诉被告的律师费谁承担)

    2023-12-08 12:23:21 阅读数:43

    3、民商事案件中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是否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法律界一直在争议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结论,但是“谁聘请或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诉讼,由谁承担诉讼代理费”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为诉讼当事人、律师以及法院法官所认可,理由是,律师代理费的承担,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正是由于法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或不作处理,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 债权

    3.强制执行不给钱怎么办(强制执行不给钱怎么办,原告能得到钱 ...

    2024-01-10 13:35:10 阅读数:547

  • 民事

    4.不当得利是否属于债权请求权或者物权请求权

    2024-01-09 12:00:03 阅读数:60

    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 债权

    5.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取决于得利人的善 ...

    2024-01-08 09:21:39 阅读数: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 合同

    6.借款合同纠纷在原告住所地起诉行不行(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在 ...

    2024-01-05 09:35:14 阅读数:742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 婚姻

    7.离婚案原告可以撤诉几次(离婚案原告不出庭可以判离婚吗)

    2024-01-02 16:30:03 阅读数:900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复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

  • 民事

    8.原告不交诉讼费怎么处理(原告不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裁定 ...

    2024-01-02 10:36:33 阅读数:218

    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以下是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 合同

    9.合同违约起诉方败诉一般会怎么样(合同违约起诉流程和费用)

    2023-12-27 10:33:39 阅读数:159

    起诉的流程:1、调查取证:当事人应当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2、起草诉状: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诉状,明确自己的请求和诉讼事实、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2、证据材料:起诉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凭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请求,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

  • 民事

    10.起诉离婚原告要通知被告吗(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2023-12-13 14:18:03 阅读数:74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七日内通知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离婚起诉一般多久法院会通知对方法律主观: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民事

    11.起诉离婚原告不想调解(起诉离婚起诉方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2023-12-13 14:10:03 阅读数:3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民诉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民事

    12.财产保全原告提供什么(财产保全原告提供什么担保)

    2023-12-13 14:01:51 阅读数:453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 民事

    13.调解书为啥是原告出诉讼费

    2023-12-13 13:53:51 阅读数:133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二、法院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1.法院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 民事

    14.被告追加被告需要原告同意吗(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如何处理)

    2023-12-13 13:45:50 阅读数:3

    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驳回原告追加被告申请的本质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不能够参加到已经存在的诉讼中来,法律后果是法院对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经存在之诉依法予以审理并最终作出实体判决。

  • 民事

    15.被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了怎么办(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被告怎么办)

    2023-12-13 13:29:50 阅读数: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我国法律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综上所述,被申请财产保全之后,想要解除保全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方式,如果说申请保全存在错误的,那么是可以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成功之后就可以解除保全,如果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所以,当你遇到这种问题时,知道怎么解决了吗,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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