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夫妻间一方债务另一个人用还)
夫妻之间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需要承担吗?
夫妻之间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不需要承担。
对于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债,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的,这时候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债权人应当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如果债权人不能承担证明责任的,这时候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根据最新的规定,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话,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体生活,不知情一方不需要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只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既不需要用共同财产清偿,也不需要用个人财产清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了,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在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对于没有共同意思表示确认的债务,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1、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2、夫妻双方因为承担家庭的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或夫妻中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应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或者配偶分享所产生的债务;
4、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为治病,以及为了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双方因为抚养子女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因为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产生的债务;
7、为了支付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培训费或者教育费所产生的债务;
8、为了支付正当且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综上所述,在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看这笔债务的用途金额实际签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单方借款另一方需赔偿吗
法律主观:
夫妻单方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如果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夫妻一方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
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另一方认可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不认可一方可以不用承担该债务。
男女双方也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一方对外负债时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为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如下:
1、如果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共同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举债方也认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首先由举债方证明存在夫妻借款合意或所借款项已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2、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举债方不能证明夫妻双方具有举债合意或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非举债方对此两项内容举证充分的,举证责任转移给债权人,若债权人能完成其举证责任,应当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应当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需要看贷款的目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贷款仅是为了个人,则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借债需要另一方还吗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和互助的原则上的,婚姻中的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是由一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产生的,那么另一方一般不承担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是由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那么另一方也不一定要承担债务的责任,除非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有共同担保责任。例如,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债务、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等情况下,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婚姻法和债务法规定的原则是有一定的差异和具体情形的适用,具体解决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问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请您在面临具体情况时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夫妻一方的贷款需另一方承担吗
一、夫妻一方的贷款需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贷款是否需另一方承担,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夫妻中贷款的一方偿还;2、如果是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如下: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之间其中一个贷款,另一半也有责任吗
因为没有结婚证明。
三、赵某与孔某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16年6月离婚。2018年2月,王某持赵某于2016年5月20日单方出具的借条将赵某及...
B从借款时间看,赵某于201方向王某贷款,孔某对此并不知情,而双方于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个人,因而赵某独自承担还款责任;王某将赵某及孔某诉至,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对自己的共同债务负有举证责任,①④正确,②错误。孔某对该借款是任,③错误。
四、夫妻单方贷款另一方要担责任吗?
夫妻单方贷款另一方要承担责任的,因为贷款要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一方贷款另一方有监督资金使用和及时还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