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中收据写错了字怎么办
欠条大写数字写错了还受法律保护吗
借条的大写字写错了依然是有效的,只要这个借条的借款关系的确是存在的,那么就算字写错,也不会影响这个借条的效力,因为借条他通常金额分为大写和小写,如果是大写的数字写错了,还有小写,以及实际的借款数额作为参考。
一、借条大写的参字写错了还有效吗?
1、借条仍然是有效的。借条本身所确定的是借款的法律关系,只要借条存在,没有作废,借条就是有效的。
2、在借条有效的前提下,双方对于借款的实际金额发生争议的,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借条的表面状况来作出合理的推定。从当事人的问题看,大小写之间存在两个差异:一是大写部分将“壹拾捌万”记载为“壹捌万”,二是“叁仟陆佰捌拾圆”的“捌拾”漏了(不知道这是否属于当事人问题的笔误)。我想既然当事人的问题存在笔误,那么很合理的,将“壹拾捌万”记载为“壹捌万”理解为笔误并没有什么不妥,更何况还有小写数字的证明。大写本身的目的在于难作修改,除非当事人能够对“壹捌万”做出其他合理解释,否则法官在裁量时,自然会根据相对合理的解释依法作出判决的。
二、写借条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
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模糊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
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当事人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
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当事人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
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所以如果是一个正规的借条,那么在借款中不仅要写明借款数额的大写数字,还要写清它的小写数字。之所以写大小写数字,就是为了防止有所篡改,或者是其他的情况出现,如果是大写的字写错了,那么小写的还有具体的借款数额,都是可以作为实际证据来证明具体的借款数额的,所以他依然是有效力的。
收条金额写错了,签了字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能撕毁。收据开错,可以3张连着划叉,写作废,然后订起来留存。最好是盖"作废",并保留起来。 然后另开一张正确的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欠条写错了怎么办
写错了借条的处理方式: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2、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凭借能够证明其借款法律关系成立时真实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收据写错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将该张收据作废,重新写一张收据即可,同时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收据名字写错了有效吗
法律分析:建议和收据人协商更改,否则可能出现无效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收据写错了怎么办
一、正面回答
收据写错了,可以3张连着划叉,写作废,然后订起来留存。不能撕毁,最好是盖作废,并保留起来。然后另开一张正确的就可以。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二、分析
收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
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三、收据与发票有什么区别
收据与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定义不同,收据是资金流交割的凭据,同纳税不直接相关。发票是业务流交割的凭据,同纳税直接相关;
2、会计记录不同,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发票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3、凭据不同,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是收付款凭证,仅仅能够证明发生的现金关系,而无法列入成本费用。
收据写错了怎么作废?具体步骤
怎么说呢?收据写错也是在会计行业中会遇到的情况,毕竟人无完人,谁都有犯错的时候。那么收据写错了怎么作废呢?这是许多小伙伴比较疑惑的地方,我大家一起学习学习。
收据写错了怎么作废?具体步骤
1、在作废的收据上注明“作废”二字;
2、如果收据不在你手上,需要登报“作废声明”;
3、作废后的收款收据,是跟着存根保存;
4、重新开正确的收据。
三联收据,写错了怎样作废?
三联收据写错时,不准涂改、挖补、乱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
要集齐三联,用划线作废法将本份单之收据内容、包括数字划上直线作废,并于空白处写上“本单作废”字样和经手作废人签字(若是非很严格的收据则不用经手作废人签字的环节)。
会计专用收据填写错误怎样作废?
会计专用收据一般三联一起作废,每联都写上作废字样,或者盖上作废章也可以。
收据写错了怎么办
问题一:在开收据时文字写错了怎么办 废掉本章。重写
问题二:开收据写错字可以划掉吗 严禁的说来是不可以的。可以把写错的收据作废。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在划掉的地方盖上自己私章或者公章。
问题三:收据写错不小心撕掉了怎么办呀 不会罚钱很多。写明原因附在原收据处就可以。
问题四:收据写错了 怎样作废 需要三联完整,并全部注明作废字样,作废可以复写,也可以一张一写
问题五:收据写错了,请问能用吗? 正规的是不能用的,作废,每一联都盖作废章,不允许丢失与销毁。
问题六:收据涂改了还有效吗? 1、票据大写金额填写错误时,不准涂改,必须作废重开。储、票据小写金额和其他地方有涂改的,经办人需要在涂改的地方签字(盖章)确认。
问题七:三联收据开错了 怎么办 开错了,就收回已经开出的错收据,然后在重新开新的收据就可以了,收据没有那么严格的规定。
问题八:收据写错了,怎样作废 收款收据写错了怎么改 一、在作废的收据上注明“作废”二字。
二、如果收据不在你手上,需要登报“作废声明”。
三、作废后的收款收据,是跟着存根保存。
四、重新开正确的收据
问题九:如果收款收据的金额写错了怎么办 是你开错收据给对方,还是对方开错收据给你?收款有没有收错?赶紧联系当事人和他说明情况,如果是开错给你了,可以拿收据回去让他重开。如果是你开错给对方也是一样,把交顾客那一联收回来,然后重新开一张给对方。
问题十:收据开错了,能撕毁吗? 肯定是不能撕毁的。不管怎么粘上都可以,只要几联都在
收据写错了可以涂改吗
收据写错了,不可以涂改。收据写错了可以在收据上手写作废字样,或者是加盖作废的章,再另填一张正确的。作废的收据应保存好,作为该业务的原始凭证之一。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