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夫妻负连带偿还责任;
一方死亡由继承人继承其财产的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没有继承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
对于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由另一方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被继承人遗产的一方承担,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生前欠下的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时债权人如果要求其家人清偿,那么可以拒绝偿还这部分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
法律主观:
一、夫妻之间有一方死亡,另一方有债务承担吗
夫妻之间有一方死亡,另一方有债务不一定要承担的。遇到 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若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但是个人赌债或者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一般不被人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一方死亡婚姻关系是否还存续
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开始继承。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我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根据这一原则,男女双方有权按照《民法典》规定,双方完全自愿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三、如果夫妻一方去世继承要缴税吗
目前我国继承遗产暂时还不需要交税,因此我国没有遗产税。一般情况下,继承遗产并不需要交税,但是如果继承的遗产是房屋时,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所以需要交纳契税,大约在1%到3%之间。但是如果是通过 法定继承 的方式继承的房产,那么免征契税。继承其他方面的财产是不需要缴税的。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 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处理才好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死亡的,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都有承担责任,所以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但是如果是死亡者个人债务,则其债务应当由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由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是否由另一方承担需视情况而定: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其配偶承担偿还义务;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去世方的个人债务的:用去世者的遗产偿还,遗产包括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3、一方去世后,如果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有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去世者债务的责任。如果放弃继承,继承人无偿还债务的义务,其债务用其遗产偿还。
符合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遗产应先抵债偿还债务。如共同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如个人债务,需先清偿遗产后剩余由配偶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夫妻一方死亡后,其遗产应当先用于抵债偿还债务,包括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另外一方应当承担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责任。如果共同债务无法分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共同承担连带债务,应当各自承担债务的全部责任。对于个人债务,应当用遗产清偿,如还有剩余财产,则可以继承。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应当按照财产分割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在财产分割中,配偶享有优先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中的继承人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高于配偶。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何确定共同债务的责任分担比例?如果共同债务无法分清责任比例,应当各自承担债务的全部责任。但是如果双方对于债务有书面协议,则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如果协议中未规定,则可以考虑各自收入、债务数额等因素进行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需要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对于个人债务,需要用遗产清偿后剩余部分才能由配偶继承。对于共同债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分担。需要注意的是,遗嘱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享有的权利高于配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死亡的债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还不?
夫妻一方死后另一方是否要偿还债务,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其配偶承担偿还义务;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去世方的个人债务的:用去世者的遗产偿还,遗产包括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3、一方去世后,如果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有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去世者债务的责任。如果放弃继承,继承人无偿还债务的义务,其债务用其遗产偿还。
共同债务债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