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的依据和情形(携带凶器抢夺与抢劫罪的区别)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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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实施 盗窃 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携带凶器抢夺如何定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携带凶器抢夺如何定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的“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胁迫行为。即使行为人未公然使用凶器,但行为人则往往因携带凶器而有恃无恐,进行抢劫。一旦被害人进行反抗,或者被抓捕时,则会使用凶器,因此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以暴力作后盾的。由于携带凶器抢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而且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威胁,其危害程度较之普通的抢夺行为大得多,并且有一定的抢劫罪的特征。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刑法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常情况下,趁人不备进行抢夺的,达到数额较大时仅仅成立抢夺罪,按照抢夺罪进行定罪处罚就可以了,但是当犯罪分子携带凶器进行抢夺时,无论是否使用凶器,一律按照抢劫罪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是怎样的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 盗窃 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二、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 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根据《抢劫解释》第二条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三、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四、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 《抢劫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 管制 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 抢劫罪 定罪;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 数罪并罚 。 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七、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 以 毒品 、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八、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 故意杀人 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 盗窃罪 实行数罪并罚。 九、关于抢劫罪与相似犯罪的界限 1、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 卖淫嫖娼 、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定性 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 招摇撞骗罪 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 敲诈勒索罪 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定性 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 强迫交易罪 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3、抢劫罪与 绑架罪 的界限 绑架 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 罪名 ,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4、抢劫罪与 寻衅滋事罪 的界限 寻衅滋事 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强拿硬要的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还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后者行为人一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前者行为人客观上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而后者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5、抢劫罪与 故意伤害罪 的界限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 十、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 人身伤害 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十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 抢夺罪 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以上就是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携带凶器抢夺是否一律转化为抢劫罪?

《刑法》规定的携带凶器进行抢夺可以有三种情形:一是行为人携带了凶器,但是在实施抢夺时未使用也未显露凶器;二是行为人携带了凶器,虽未对被害人使用但是向其显露了凶器;三是行为人携带凶器,并且使用了凶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点的规定,上述第一种情形,不能认定其构成抢劫罪。杨某最初目的是为了实施盗窃行为,只是在去盗窃的途中,另外起意而实施了抢夺行为,但是他在实施抢夺行为时并没有实际使用也没有故意显露这些工具,同时也不具备使用或者故意显示这些工具的意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并未受到威胁或者遭到损害,故杨某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携带凶器抢夺如何定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抢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的“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胁迫行为。即使行为人未公然使用凶器,但行为人则往往因携带凶器而有恃无恐,进行抢劫。一旦被害人进行反抗,或者被抓捕时,则会使用凶器,因此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以暴力作后盾的。由于携带凶器抢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而且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威胁,其危害程度较之普通的抢夺行为大得多,并且有一定的抢劫罪的特征。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刑法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4岁携带凶器抢夺的是否构成抢劫

法律分析:携带凶器抢夺就是抢劫罪,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抢劫罪,依法应当治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夺罪与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有哪些

法律分析: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有:1、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2、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3、聚众打砸抢中的抢劫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如何定罪

对携带凶器抢夺按抢劫罪处罚。具体是:携带凶器抢夺的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法定加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趁本人不备,夺取财物或者当着被害人的面,在被害人不敢或者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公然地非法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3、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至于具体的标准,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如何定罪

根据犯罪情节严重与否定罪。

【法律分析】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助迫行为。即使行为人未公然使用凶器,但行为人则往往因携带凶器而有恃无恐。进行抢劫。一旦被害人进行反抗,或者被抓捕时,则会使用凶器,因此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以暴力作后盾的。于携带凶器抢夺不仅慢犯了他人的财产,而且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威助,其危害程度较之普通的抢夺行为大得多,并且有一定的抢劫罪的特征。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相关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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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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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贪污罪而言,犯罪客体并非只能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其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刑法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过程中或者是在国际交往活动中收受的礼物,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对二者犯罪客体的分析,可以得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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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重大误解与受欺诈有什么区别

合同重大误解与受欺诈的区别: 1、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内容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其后果是由当事人自己造成的。 2、受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另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欺诈行为而订立了对自己不利的合同,其后果是由他人造 ...
2023-10-31 14:55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的情形有哪些(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

法律客观: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流程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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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迫他人写借条是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暴力强迫他人写借条是敲诈勒索罪未遂。暴力强迫他人写借条的行为人主观上一般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也没有实际上获得被害人的财物,因此不构成抢劫罪,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
2023-11-20 16:32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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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抢夺一律按抢劫罪定罪处罚吗

行为人驾驶机动车抢夺的不是一律会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规定,只有当行为人驾驶机动车携带凶器抢夺,或者是行为人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以及为了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其行为才会被认定为是抢劫罪。行为人构成抢夺罪的,法院 ...
2023-11-21 15:17

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的区别是什么(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区别)

德国民法典将违约形态分为履行不能和履行迟延两种,后来德国学者史韬伯为了弥补这一分类的缺陷,提出了所谓“积极违约”的概念,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现有规定来看,我们国家现在的合同法在违约形态上的分类是:我国合同法首先把违约形态分为预期违约和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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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他人后直接勒索财物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绑架他人后直接勒索财物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取走财物的行为。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将其其当做人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 ...
2023-12-07 16:34

合同部分解除的法律依据(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民法典)

解除部分合同条款法律主观:一、合同条款合同解除的条件(一)法定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 不可抗力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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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能够延长债务诉讼的时效

可以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情形有: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 ...
2023-11-08 15:46

可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可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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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有什么区别

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和侵犯客体不同。绑架罪的犯罪目的是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另一个是为索要自己的财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另一个仅侵犯他人的人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 ...
2023-11-27 14:35

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的依据和情形(携带凶器抢夺与抢劫罪的区别)

入户实施 盗窃 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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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有哪些需承担连带责任情形?

法律规定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当事人为法人,法人分立的,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当事人出现“公司法人格混同”情形的,出资人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 ...
2023-11-24 16:14

刑事案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区别(刑事案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区别在哪里)

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2、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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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和合理避税的区别

偷税漏税和合理避税的区别为:偷税漏税违法,合理避税不违法,避税的目的是通过避免缴税、少缴税和推迟缴税等方式将税收负担最小化,而偷税是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漏税是无意发生的少缴税款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
2023-11-16 16:26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有什么(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二,借款合同与借条的联系 借据和借款合同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 债权债务 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法律分析:借款协议和借条的不同是借款协议不但记载借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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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客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表现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追逐竞驶,而交通肇事罪表现为违反法规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
2023-11-09 15:07

合同没约定解除情形该如何解除

合同没约定解除情形,解除的方式为协商解除,或者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可以解除合同,在出现不可抗力、对方不履行义务等情形时,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2023-11-28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