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让农村自建房(为什么不让农村自建房以后有什么调整吗)
国家凭什么不让自建房
不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
1、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国家为了促进城市和农村融合交互发展,建设美丽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所以有不少在规划区域的农村地区不允许建房子,你去申报在自家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政府就会故意“卡”你,目的就是希望村民都进行集中安置,在村民自愿的原则上,将原本分散居住的村民,集中划一块地进行建设。
这样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提高住房的利用率,农田可以集中管理,村民也方便统一管理,生活保障设施及资源都会提高利用率。
2、乱占耕地建房
我国实行的是耕地保护制度,坚持不乱占用耕地建设。最近2年在农村有建房经历的村民应该知道,尤其是在城市近郊地区,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及发展,农村的耕地是越来越少了,所以近些年来政府对于农村建房的审批也越来越严格了,不让随意或私自建房,尤其还会严格控制你建房的占地面积及楼层等,甚至有些地方直接停止自建房的审批,不允许建房了。
3、存在非法违建、加建情况
其一,现在农村的确存在很多的违建、加建、改建的情况,大部分都是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房的,且因为预算造价问题,很多违建请的施工队并不专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其二,很多城市近郊地区的农村、城中村或者集中安置房,都存在将自家宅基地或房屋进行加建、改建后,出租或者出售给城市居民,这种用于经营和售卖自建房的行为,已经比较普遍了,所以农村房屋违建才会层出不穷。
因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关建房管理政策,加强了建房审批制度和监管力度,对于违规建房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罚款和拆除等惩罚措施。
4、一户多宅,一户多建
一户多宅指的是一户人除了有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外,还可能存在另外的一块宅基地,这在农村也比较普遍,因此会存在俩块宅基地上都建了房子的情况,这种正常情况下是不被允许的。
另外就是,很多人年轻的时候离开农村后就一直在城市打拼,后来也一直在城市定居,户口也转到了城市。父母相继离世后,老房无人居住,发生坍塌,然后农村没有户口,仅存一块残留的宅基地,按照国家规定,如果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老房无人居住或坍塌一定年限,宅基地是可以被村集体收回的。
这就意味着你彻底失去了原有的农村户口和农村的宅基地,肯定也不能建房了。
5、特殊的区域不准建房
农村还有很多地方是直接不准建房的,比如我们现在依然能看见很多小河道上面也修建了房屋,但是如今早已不能随便建房了;还有一些比如公路的两旁、十字路口等一些交通要道旁,由于当地已有规划用途,所以也是不能建房的;另外还有比如风景区、国家重点开发区、林业保护区等等已被当地政府认定为特殊规划用地的区域,很多也是不能建房的。
6、农村建房要遵循政策要求
国家推进乡村房屋振兴的宗旨是:绿色宜居、安全第一、风貌提升、传承文化、共建共治。要求农村建房要因地制宜、符合民族建筑风貌、保证质量、绿色节能等,不能你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必须要在一定的规范要求内进行的。
比如成都某地的农村建房要求是:建房占地面积根据人口户数定,30平/人;房屋层数不超过3层;不能建平屋顶;建筑外貌要贴近川西或中式风格等。而且还需要向当地政府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建房,轻者罚款,重者拆除。
因此如果你申请报建时,你的房屋设计方案,太过于浮夸、完全不符合当地建房要求,那肯定是过不了建房审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农村不允许自建房原因
法律分析:1、国家要严守耕地红线,不允许私自建宅基地,建设宅基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核才可以。
2、必须遵守“一户一宅”。
3、建设新农村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为什么农村不能建房子了
农村自建房现在还能建。
建房前,要先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后才可以建设。需要按照政府所审批的面积来建房屋,超出的面积是属于违法的,被执法部门查到,要接受行政处罚的,比如罚款、没收、拆除等,严重的还可能坐牢。
现在很多人都会把农村的房子修建很好,然后放置闲着,觉得不住也是自己的东西,很多房屋都摇摇欲坠,废弃多年也无人照关,现在规定凡是2年内不修葺老房子的,一律收回。
农村自建房的申请手续流程
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将申请材料报镇村建与国土,获得村建国土的批准后,由镇村两级共同到农户建房地点放样。农户根据规定放的范围进行建房。建房结束以后,向村委会申请,联系镇村建与国土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房产证。
如果没有经过上述手续的,是正宗的违法建筑,如果有人举报是将会被拆除的。而且在没有经过审批的农村土地上建房没有房产证。
农村居民建房应以低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应留有适当的院落空间,建筑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5%。
为什么农村不给批建设房子?逼迫着他们买房。1
近几年房价一路飙升,如今更是涨到了许多刚需都买不起房子的地步。小县城和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三年前还不到5000,今年已经均价破万,三年涨了100%,几乎每年都以30%的速度往上涨。
为什么鸟不拉屎的县城和三四线城市会有这么多的“刚需”来买房子?一度抬高了当地房价好几年之久?县城本身土地资源丰富,而人才也被周边大城市的“虹吸效应”而流失严重,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买房?
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几年前农村就不让在建设新房了,适龄男女结婚就必须要到县城里面买婚房了。正是这一批人才真正撑起了从15年到18年这房价暴涨的三年。相比农村的医疗资源和教育资源的匮乏,年轻人为了下一代无奈选择相对条件好的城里。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农村真的不让再建新房了啊,对于新婚男女来讲城里买房成了结婚生子的唯一选择。假如农村让建新房的话,相信会有很大一批人愿意留在农村建设。而不让建房成为了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正是因为不让建新房的套路满满,这才有了房价一路猛涨的前提。如此一来,当地政府完成城镇化指标,地产经济得以延续,GDP在土地财政下也是一路攀升。
这貌似是一个多赢的局面,可实际上受苦的就是农民大哥们了。辛辛苦苦一辈子在城里买房子却成了高位接盘,还要提心吊胆的担心房子会不会砸手里。
农村不让建房的原因
城里的房子虽然多,但是抵不住价格高,而且环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现在很多都计划着在农村弄套小独院供以后居住。只是农村虽说空间比城里大,只是这方方面面的规矩也不少,单是家里的大门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讲究,下面来一起看看,免得以后犯了忌讳。
1、忌对死巷
看腻了城市的喧嚣,乡村的静谧就让很多人特别向往,很是想体验一番隐居的田园生活。在选址时,千万不要选择死巷或者人烟稀少的死路口,大门更是不可以正对着这些地方,这是很影响家人气运的。
这些地方皆为逼仄之处,是浊气与晦气汇集之地。想象一下,每次一开门,晦气直冲面门,那运势能好吗?故而,无论是旧时的宅子还是现今的自建房,大门都是明明白白露出来的,取门开吃四方之意。
2、忌高大之物在门前
选址时要格外注意大门前有没有过于高大的物件。若是有,千万不要选在这里,或者清除干净再入住。门前若是有高大物件,不仅不会让你有隐居田园的闲适与神秘感,还会让你有一种莫名的压迫感,而且会压制你家的财运。门前高大的树木或者电线杆都是不可以有的,大树会使屋内阴气过剩,压制阳气的聚集。
农村一般在屋顶建有烟囱,这个是可以的,但不可以在门前建,在门前会使住户家烦事缠身,事事不顺。
3、忌对尖锐物
农村的房子在建的时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还喜欢在屋顶放置兽头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时候,也要千万注意让大门避开这些东西。这些东西虽有镇宅的功效,但煞气过重,正对着大门,会冲撞了自家的福气。
4、忌对鬼神
大门不可以正对着阴气过盛的坟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对着祠堂、庙宇。前者阴气太重容易触霉头,后者则是另一个极端,正所谓物极必反,阳气过剩,家庭承受不来,反而会折损了钱财和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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