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以后债务纠纷是否还可以起诉(公司注销以后债务纠纷还能起诉吗)
公司注销后再有经济纠纷怎么办
一、公司已经注销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注销后产生合同纠纷的,由于公司注销法人资格消失,所以是不能起诉公司的,但可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公司注销程序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公司已经注销了还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已注销的公司如何起诉
如何起诉已注销的公司,分以下三种情况: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债权人起诉应提供如下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注销了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注销后,不能被起诉。公司注销后,其主体地位消失,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而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被注销的公司并不具有主体资格。
企业注销后,一般不能再起诉。如果公司是依法注销的,不再承担任何债务,也不能作为诉讼的主体。但如果公司是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上诉人。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规定,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注销后还能追讨债务吗
公司注销后还能追讨债务。若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如果不存在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情形,公司对外仅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被注销后,实质是注销了营业资格,不得再进行经营而已,而公司实际上仍然存在的,债权人当然可以继续向公司追债。公司非因破产进行了清算,但公司账上无法查清欠债权人的欠款,此种情形下,债权人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证明公司清算报告虚假不实。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还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追偿。公司在被依法注销营业执照后,公司股东应及时履行清算职责,要是出现不履行、怠于履行等违法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起诉公司股东,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注销以后债务纠纷还能起诉吗
法律分析:不能,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 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清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清还方法不同。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人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九条 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已经注销了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
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扩展资料: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的话,那么主体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在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时候,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不符合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注销了还能起诉债务人吗
公司注销以后债务纠纷不能起诉公司。企业注销后,法人不复存在,便不能以公司名义承担相应责任,若是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应当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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