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能和个人签订合同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合法吗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合法的,但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原则等,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或产生法律风险。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协议应当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 自由原则:协议的签订应当基于自愿和自主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或欺诈等情况。2. 平等原则:协议各方应当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应当合理公正。3. 诚实信用原则:协议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不得恶意、虚假履行。4. 法律规定原则: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或产生法律风险。在签署协议前,双方应当对协议条款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对有争议或不清楚的条款进行澄清和解释。同时,需要注意在签署协议时,应当密切关注是否存在内容不真实、欺诈等行为。
协议内容发生变更后,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协议吗?如果协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如涉及条款增加、删除或修改等,双方应当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但如果是一些次要变更,例如协议的履行方式、细节等方面的调整,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沟通和确认,而无需重新签署新的协议。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合法的,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等,避免产生法律风险。在签署协议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并密切关注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可以与个人签署合同吗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与个人签署合同。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要个人也同样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就可以签署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个人可以和公司签订买卖协议吗
一、公司与个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公司与个人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此时,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人可以签订合同,写明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未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不动产的变更、转移等,必须得经过书面登记才有效。
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主观:
一、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个人可以与公司签订合同,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所以合同签订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他们都是合法的合同签订主体,所以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吗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1)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2)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是什么吗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
合同的约束力 主要表现为:
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公司可以和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吗
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公司可以和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签署协议,以规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共同的目标或实现共同的利益。在合作协议中,个人作为一方,需要遵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并履职责和义务,同时公司也需要尊重个人的权利和利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企业和个人签定协议有效吗?协议能成立吗?
企业和个人签定协议依法签订的都是有效的,但是要注意遵守签订规则。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合同法》也指出,在签订合同时的若干事项: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法
个人和公司签合作合同合法吗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和公司依法签订且不存在无效事由的合作合同,就是合法的。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合作协议,双方都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在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所具备的格式、内容、项目齐全,经双方签字确认,就会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