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法律主观:
刑法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客观: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作为故意杀人与不作为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与作为的故意杀人都适用刑法第232条:在作为犯的场合,作为方式的杀人是死亡的原因,行为人支配了这一原因;同样,认定以不作为方式故意杀人,行为人也应对死亡结果有支配作用。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与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一样,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和不作为的遗弃罪
法律主观:
遗弃罪 ,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 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和 故意杀人罪 的区别: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如果行为人将婴儿遗弃到人较多的公共场所,如医院、商场等,那么他希望孩子能被人 收养 ,其行为构成遗弃罪,但如果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如:深山老林、山沟里等,则它的行为属于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遗弃罪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如上
法律客观:
《 刑法 》 第二百三十二条,犯 故意杀人罪 的,处 死刑 、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 正当防卫 条件的,免以 刑罚 。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故意杀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
法律主观:
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是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危害性。结合本案来看,邹某作为幼儿教师,因其职务上的要求负有保护幼儿安全的作为义务,在未能尽到职责以致幼儿掉进下粪池,即客观上邹某能够实施抢救幼儿的作为行为时,却未履行这种作为义务,其不作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幼儿死亡结果的未能避免.
法律客观:
《 刑法 》 第二百三十二条,犯 故意杀人罪 的,处 死刑 、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 正当防卫 条件的,免以 刑罚 。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有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犯罪不作为的前提;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行为人有特定义务但因某种原因不具备履行义务的实际可能性的,不构成犯罪不作为。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危害。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3、客观方面特征,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须要有伤害行为;
4、主观特征,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见死不救算不算不作为犯罪
见死不救人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来认定是否犯法:
1、见死不救分为有作为义务和无作为义务两种类型。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2、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
3、如果死者与见死不救者有关系,此人就有义务对对方进行施救。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救导致死亡,见死不救者就会判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具体如下: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即可立案。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要求是法律性质的义务,并且要求其内容是积极行为。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
(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综上所述,见死不救人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来认定是否犯罪:见死不救分为有作为义务和无作为义务两种类型。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如果死者与见死不救者有关系,此人就有义务对对方进行施救。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救导致死亡,见死不救者就会判故意杀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
法律主观: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利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