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不让配偶知道吗(婚前财产公证给子女需要配偶知道吗)
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一、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的条件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防止婚后因财产发生纠纷,而且可以使婚前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当然违法的婚前协议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办理公证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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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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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你能接受吗?
我个人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是捍卫爱情还是爱情的杀手,这个要辩证看待:第一,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财产公证,是因为这份公证声明可以使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每一个想要结婚的男人和女人,都有对爱情的向往,对未来的向往,都不愿意在未来面临离婚或者财产纠纷。 但是财产公证可以给每个人一定的约束力,让他们在结婚后可以知道对方的个人财产是什么。
万一发生不幸的事情,法律也会根据两人之前做过的财产公证的结果来做出判断。此外,很多人离婚后往往涉及很多财产分割。
第二,如果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就意味着他们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尤其是在一些短期婚姻中,为了避免麻烦和不必要的纠纷,男女双方都会选择进行财产公证。
再次,不好的分析。 财产公证的结果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这往往让很多人得不到保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男方购买的房子在双方结婚前的公证时就列为个人财产。 多年以后,如果男方出轨,准备选择抛弃妻儿,那么女方的一方往往是很被动的。 即使女方起诉,公证结果往往会裁定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因此,夫妻之间必须有一个人来承担冤屈。
另外,如果是无形财产,在公证的时候是没有办法衡量的,所以这会导致无形财产产生的收入仍然属于个人。虽然说很多年轻人认为在结婚的时候进行婚前财产公正是彼此之间缺乏相互信任的一种表现,会给彼此之间的婚姻埋下隐患,但是我却不这么看,因为真正的婚姻是建立在彼此之间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下的,而婚前财产公证正是出于对于双方的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尊重了,毕竟对方婚前的财产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之后能够让自己心里面更踏实一些,这样和对方结婚自心里面也不会有太多的顾虑。
而另一方面来说,接受婚前财产公证也能够打消双方家长的顾虑,虽然说绝大多数父母都渴望自己的子女在将来的婚姻中能够幸福,婚姻能够稳定,但是很多家长也是很现实和理性的,他们也怕自己的子女在婚姻中遇到一些变故,而让自己的子女一下子变得无依无靠而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打消家长的这种顾虑,让这些家长心中更有安全感,当然,如果两个人是真心相爱,真心长久的,把婚姻维持下去的话,那么也不会介意彼此提出的婚前财产公正的要求了。
婚前财产公证不让对方知道可以吗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双方都要到场,还要提供需要公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按照流程,双方必须知道。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
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签订协议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要准备结婚了,可是我婚前有大量的财产,我想在结婚前把我的个人财产进行公证,又不想让对方知道,可以
先去办个遗嘱,把你的财产做一处理。然后再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在公证中讲明自己的婚前财产以遗嘱中的财产为准,然有多少财产,在什么时候处置,如何处置,由夫妻双方在婚前财产公证中说明。这样可以保证你的财产不会让配偶在不恰当的时候知道。然而公证处是否会给你办理这个公证,却是个未知数。以为这是我想的办法,以前可能没有人办理过这样的公证。
如何在婚前保护自己的财产,如何婚后或者离婚不让对方拿到我的财产?
1.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2.可以采取将存款转化为固定资产或者其他可以明确权利归属的财产形式,比如购买不动产、运输工具或者理财产品等。
3.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租金收益个人所有。 众所周知,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而婚前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那么,如何有效的保护个人婚前财产呢?
1.基于感情,和传统文化,共有制依然是家庭财产的普遍构成模式。不过,随着现代社会自由独立的开放式文化趋势,和不断攀升的离婚率,越来越多的夫妻开始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从法律的角度,这是保护个人婚前财产最直接也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2.随着结婚时间的不断增加,个人婚前财产很容易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混同,
婚前财产公证不让对方知道可以吗?
不可以,婚前财产公证是需要双方同时到场签字确认的。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则就是两人对财产均无异议,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公证员需要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收到欺骗或误导,并要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然后才可以生效。
扩展资料:
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有关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1、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合法财产的归属事宜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男女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对缔约的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约定对第三人无法律约束力,但第三人明知的除外。
4、协议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如发生纠纷,主张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应负举证责任,否则应推定为婚后取得按婚姻法规定确定产权归属。
5、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仍由夫妻婚后双方财产偿还,但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6、男女之间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规避法律意图的,该约定无效。
特别告知:
1、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可以就协议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
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约定;
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和债务清偿责任,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
3、协议所涉及的财产权属发生变更,且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有可能产生该财产所有权不转移或虽然所有权转移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之法律后果。协议所涉及的动产财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应依协议约定进行交付。
4、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议以结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内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前财产公证
彼此相爱的双方,各自财产在婚前有没有必要去公证?
昨天大林求婚成功了,他带着几个哥们一起去庆祝,吃到一半,几个已经结过婚的过来人就开始给他传授经验。一个哥们说“大林呀,哥就劝你一件事,婚前一定要去做个财产公证,不然有你后悔的时候”,剩下几个人就来开始说这个哥们,说他怎么连好话都不会说,该高兴的时候,说什么丧气话。这个话题,也就这样糊弄过去了。可却在大林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疑惑的种子,他之前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他有些迟疑了。
你觉得结婚前,该在婚前去做财产公证吗?
正方:应该做财产公证
1.现在如果没有房子,很少会有女孩子愿意和你结婚,婚房是家里父母辛辛苦苦攒了半辈子的钱买的,公证一下也在情理之中。结婚后两个人的收入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结婚前,大部分的财产都是父母给的,或者个人所得,按理来说是应该做婚前公证,这样才公平。
2.夫妻双方如果都是属于经济独立类型的人,在婚前两个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做财产公证也无可厚非。人们在进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都是希望婚姻可以天长地久的,但世事难测,难保不会因为一些不可避免的事情,感情破裂。如果婚姻有变故,最起码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
3.有一些家庭真的很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例如再婚家庭,家庭成员比较复杂,财务分配也比较复杂,做好公证,大家都安心。可能大家会对这个词比较敏感,觉得做这个公证,就是对于对方的不信任。其实,不是这样的,正是相信对方是因为爱情,和自己走入婚姻殿堂的,所以才会做公证。如果大家把这个作为婚前一个正常的流程,那么社会上会少很多的纠纷。
反方:不应该做财产公证
1.很多人想用婚前财产公证来检验对方的真心,其实这种做法就是一个伪命题。在你想要检测对方是否真心时,就证明此时此刻你没有了真心。因为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信任,没有了信任的婚姻是走不长久的。所以,不应该用这种方法来检验人。
2.现在很多要求做婚前财产公证的都是男性,原因就是因为房子是他家买的,或者首付是男方家付的,怕的就是离婚后两个人财产分的不公平。这种现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结婚不是为了幸福的组建家庭,而是为了分财产。以前没有这个规定的时候,很多人离婚还要三思而行,可现在离婚完全没有成本,说离就离,其实有时候冷静下来会发现,不是什么大问题,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3.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大部分的女性在婚姻中还是属于弱势的一方。男方总是的担心,自己家的财产会不会被人分走,但是女方付出无形的青春又让谁来偿还。本来婚姻就是不可能公平的事情,大家都是在付出,只不过付出的形式不同而已,做了婚前财产公证,相当于在两个人之间加了一道无形的防线。所以,还是不要做婚前公证比较好。
看了这两种不同的说法,有没有改变你最初的想法呢?你在婚前会去做财产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