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否可以委托别人签字(担保人夫妻一方不签字承担责任吗)
银行贷款担保人在外能不能委托他人代签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贷款事项,但是涉及到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还是应该由本人来签,出现问题首先是要追究借款方公司的责任,如果涉及到刑事问题,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买房贷款担保人可以代签吗
买房贷款担保人不可以代签。因为贷款担保人同贷款人还有借款人一样,都是非常重要的民事主体,必须本人亲自签字,不可以代理。这个是国家的规定。如果是代签的话就肯定是无效的,除非提前到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然后再进行正常的法律授权程序才可以。
房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房贷担保人需要有常住户口或长期居留身份。
2、房贷担保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其个人/企业征信要良好,还要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3、房贷担保人需要自身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房贷担保人需要在贷款银行有储蓄账户或者是公积金账户;且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房贷担保人如果是担保公司的话,还需要有债权方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6、具备了上诉条件之后的担保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家庭收入证明、公司资产证明等等具备能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的材料。另外,做为贷款担保人也应该要明白自己为他人做担保,所需要承担的担保风险不低。
买房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哪些?
1、为他人买房做担保,担保人存在一定的风险。银行会要求担保人经济基础好,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且会要求担保人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承担还款的责任。因此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存在着帮借款人还款的风险的。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本息的话,一般没有很大的影响。
2、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可以会影响担保人信用记录。因为借款人的月供额等,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如果在担保期间,借款人逾期还款,那么会影响到担保人的信用记录。
3、而且担保人如果想要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可能会存在被银行拒贷的风险。因为为他人做担保,银行通常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担保人申请贷款时,银行还会考虑到担保人偿还担保的部分,如果负债过高,很有可能会导致担保人无法通过贷款审核。即使贷款审核通过了,其贷款的额度和贷款的利率也会受到影响。
担保人是不是必须本人签字
借钱时如果有担保人的话是必须要担保人本人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本人没有在借条上签字,就不能成立担保关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除了担保人,借款人也必须在借条上签名,担保人和借款人的签名不能让别人代签.
一、借条担保人需要本人签名吗?
借条担保人必需要签字的,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借款担保人与出借人建立担保合同联系,假如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世不建立担保合同联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二、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虽然借钱时不是必须要有担保人,但是有担保人的话,对债权人比较有保障,至于担保人的本人签名,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问题。另外,债权人最好提前跟担保人约定清楚了担保期限,不然,法定担保期限是债务清偿期到期后的6个月内。
担保人是不是必须本人签字
必须,如果有担保人的话是必须要担保人本人签字的。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人当然是需要签字的,只有签字才是同意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不签字的话,就没法和出借人之间订立担保合同关系,没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担保人也就不具备担保责任了。如果担保人是某一家单位的话,就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单位的公章。虽然借钱不是必须要有担保人,但是有担保人的话,对债权人比较有保障,至于担保人的本人签名,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问题。另外,债权人最好提前跟担保人约定清楚了担保期限,不然,法定担保期限是债务清偿期到期后的6个月内。
担保人是需要自愿的,如果不是自愿的,这个时候可以不用签字,不签字也就意味着不属于合同中的担保人,否则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还贷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需要本人签字吗
需要。
根据查询百度律临得知,有担保人的,必须有担保人亲自签字,否则,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由签订协议的一方还款。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人签字是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不签字,就没法和出借人之间订立担保合同关系,没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不会承认,担保人也就不具备担保责任了。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签字不是本人是他人代签可以吗?
不可以。代替担保人签字一般是无效担保,效力待定,保证人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𰤴,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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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担保人可以委托别人签字吗
担保人可以委托别人签字,但需要出具委托书。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签字,要是真正的担保人知道是由你代替他签字,那么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伪造担保人签字,该担保合同效力待定,没有经过担保人追认不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另外,如果从民事角度来说,就等同于不存在实际的担保人。伪造签名,指纹是属于伪造证据,根据伪造证据的目的以及情节可以分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的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但是有公章,合同生效吗?
非本人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1、本人授权他人代为签订合同的,他人所签订的合同对本人也具有法律效力。2、他人未经授权代为签订合同的,本人不承认其代理权限的,合同权利义务由签字人承担,对本人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在合同中签署名字的人非本人签署的话,除收养协议、离婚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以外,合同的效力则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判定。如果代签人获得了本人的授权委托,并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代签合同,此时的代签行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委托,私自以他人名义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话合同的效力依法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引发的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与否取决于本人的追认行为,本人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产生效力,本人没有追认或者拒绝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这时的合同并没有效力。合同的代签需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规定,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