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什么(抵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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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是指出借人为获得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担保的一种金融技术,是一种贷款的融资方式。本文从抵押的定义、抵押的特点、抵押的优缺点及抵押的分类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抵押的概念和作用。
一、抵押是什么意思
1、抵押的定义
抵押是指出借人为获得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担保的一种金融技术,是一种贷款的融资方式。抵押物是指出借人把自己拥有的有形财产作为担保,把其价值抵押给贷款人,以获得贷款。
2、抵押的特点
(1)抵押是一种双方均有利的协议,贷款人可以获得贷款,出借人可以获得贷款的担保。
(2)抵押是一种相对安全的贷款方式,贷款人可以通过抵押物来担保贷款,以防止贷款人不偿还贷款。
(3)抵押是一种低成本的贷款方式,贷款人可以获得贷款,而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
二、抵押的优缺点
1、抵押的优点
(1)抵押可以提供贷款人更多的保障,以防止贷款人不偿还贷款。
(2)抵押可以提高贷款的效率,使贷款人可以更快地获得贷款。
(3)抵押可以降低贷款的成本,使贷款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贷款。
2、抵押的缺点
(1)抵押可能会导致贷款人陷入债务危机,因为贷款人可能无法偿还贷款。
(2)抵押物可能会受到损坏,从而导致贷款人无法收回贷款。
(3)抵押物可能会受到抵押人的恶意侵害,从而导致贷款人无法收回贷款。
三、抵押的分类
1、按抵押物的性质分类
(1)房屋抵押:房屋抵押是一种最常见的抵押方式,贷款人可以把房屋作为抵押物,以获得贷款。
(2)车辆抵押:车辆抵押是一种贷款的融资方式,贷款人可以把车辆作为抵押物,以获得贷款。
(3)股票抵押:股票抵押是一种把股票作为抵押物,以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
2、按抵押物的形式分类
(1)有形抵押:有形抵押是指出借人把自己拥有的有形财产作为担保,把其价值抵押给贷款人,以获得贷款。
(2)无形抵押:无形抵押是指出借人把自己拥有的无形财产作为担保,把其价值抵押给贷款人,以获得贷款。
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抵押是指出借人为获得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担保的一种金融技术,是一种贷款的融资方式。抵押有很多优点,可以提供贷款人更多的保障,提高贷款的效率,降低贷款的成本等,但也有一些缺点,比如可能会导致贷款人陷入债务危机,抵押物可能会受到损坏等。因此,在使用抵押时,应该谨慎考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通过介绍抵押的定义、抵押的特点、抵押的优缺点及抵押的分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抵押的概念和作用,并建议在使用抵押时要谨慎考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是指什么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一般,借款可以分为“有抵押借贷”和“无抵押借贷”两种,而抵押就是属前者。抵押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总而言之,抵押是建立的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是指什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抵押什么意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 抵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抵押的特征:(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什么是抵押?抵押物房屋抵押的特点?
抵押房屋已经是现代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方式,如果需要贷款的话,一般就会选择抵押房屋,抵押房屋不是一件小事情,我们必须要对于抵押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接下来我们跟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抵押?抵押物房屋抵押的特点?想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什么是抵押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抵押物房屋抵押的特点
1、抵押权人不需要实际占有控制被抵押的房屋,只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就可以,也就是说,出售人出售房屋时,即使实际居住在房屋内,该房屋也可能已经被抵押给第三方。
2、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房屋抵押的期限,所要担保的债权的具体数额,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时间,条件,方式等,总而言之,对于房屋的抵押,双方有着足够充分的自由约定空间。
3、抵押人对被抵押的房屋依然享有充分的权利,诸如:可以占有使用房屋,将房屋出租盈利等。
4、债务人可以用自己的房屋来抵押,也可以用他人的房屋抵押,并且同一个房屋可以进行多次抵押。
5、房屋被抵押之后,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想转让,赠与房屋给他人,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其处分行为无效,除非房屋的受让人愿意代替抵押人还清其所负担的债务,对于受让人的代为清偿债务行为,房屋抵押权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相反,如果房屋抵押权人想把自己享有的抵押权让给他人,只需要通知抵押人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
上面有关什么是抵押,抵押物房屋抵押的特点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当我们了解了什么是抵押,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心的把房屋抵押出去,当然也有一些注意事项和细节,必须要大家去了解和注意的,这样在抵押的过程中才会减少麻烦的发生。
抵押什么意思
抵押是指在贷款或其他金融交易中,将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债务偿还的一种方式。
抵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许多人在购买房屋时都会选择使用抵押贷款。抵押也可以用于其他用途,例如购买汽车或办理商业贷款。抵押机制能够帮助贷款机构降低风险,同时也能帮助借款人获得更多的资金。
什么是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客体为抵押财产。抵押人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权人指接受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抵押财产指抵押人提供的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特定的物。比如,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按时偿还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在这个法律关系中,甲既是债务人,又是抵押人;乙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房屋是抵押财产。有时,提供抵押财产的人并非债务人,而是主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就是抵押人。比如甲向乙借款,丙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作为甲向乙履行债务的担保。该种情况,丙为抵押人,乙为抵押权人。抵押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所有的或者有权处分的特定的财产设定的物权。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对自己无所有权或者无处分权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用于抵押的财产还应当是特定的。抵押的财产不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必须是确定的、有具体指向的,比如,某栋房屋,某宗土地。财产不特定,无法登记和支配。(二)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不必将抵押财产转移于抵押权人,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债务人甲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担保财产抵押给乙,在抵押期间,甲仍可在该房屋内居住;或者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收取租金。(四)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而受到清偿。比如甲各欠乙、丙、丁100万元贷款,但向乙借款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作为还款的担保。当甲破产,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的乙、丙、丁的债务时,乙可以要求就拍卖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而丙、丁只能在乙受偿后,就所余财产按比例受偿。
抵押的概念是什么?
(一)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接受担保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被提供为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物。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为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抵押权。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情况下在标的物上设定的权利。这是抵押与质押的重要区别。因为抵押权是不以抵押物的占有转移为成立要件,所以对抵押权就不能以占有的方式进行公示,需要依据登记或注册等其他的形式进行。抵押权因是在不移转占有的条件下设定物权,抵押权人无需占有标的物,却可以直接控制或支配抵押物的价值,抵押人虽然将标的物提供了担保,却可以继续使用标的物。所以抵押权这种担保方式既可以免去担保权人因占有标的物所带来的负担,又可以充分发挥标的物的使用价值和担保价值。在各种担保形式中,抵押权最能实现担保物权的社会功能,所以被称为“担保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