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成建制劳务队伍)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是什么一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是什么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接工程中的人工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来完成。对于总承包工程来说,劳务分包工作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否管理好劳务分包工作,不但影响总包工程的进度质量,还会影响总承包单位的信誉。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合作关系,劳务分包内容一般为工程施工的劳务作业,主要包含人工费、二三项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等。双方通过定期验工计价进行结算和支付。“营改增”后,劳务分包企业属于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孝稿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分包成本。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方式
1、自带劳务承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第一种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在第二种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在第三种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塌猛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三、劳务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对象不同
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
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如前文所述《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不同于转包,只要认定为转包行为均无效。
3、法律后果不同
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巧衫孝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是什么的内容,进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在进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时如果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那个等方式进行处理。
建筑劳务分包包括哪些项目二
建筑劳务分包包括自带劳务分包、零散劳务分包和成建制劳务分包。
1、自带劳务分包
自带劳务分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劳务分包
零散的劳务分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在零散的劳务承包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派轿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
3、成建制劳务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自带劳务分包中承包人与工人的关系
在自带劳务分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尘哪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
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尘兄肆,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种类三
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包括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三种,其中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并携;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物枣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罩蔽拆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什么四
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形式主要分为三种: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
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承包劳务作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