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管辖权(民间借贷案件管辖权规定最新)
民间借贷原告所在地管辖依据
民间借贷原告所在地管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内容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因承担的义务行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根据一般的管辖原则,无论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均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
法律主观:
首先,确定 级别管辖 ,在 民间借贷 中,一般案件的 一审 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重大涉外的、在市一级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在省一级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然后,确定区域管辖:如果双方签订的 借条 、 借款合同 、 借款协议 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 债权人 应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 诉讼 ;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债权人可以向 债务人 (也就是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起诉,而 民间借贷纠纷 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管辖权规定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的管辖,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在合同纠纷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管辖权规定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而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管辖权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间借贷的管辖权问题
法律分析: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2、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民间借贷法院管辖权
法律主观:
所谓的 管辖权 就是指哪一家法院具有对特定案件有司法审判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 管辖 。 民间借贷合同 在本质上属于 借款合同 关系。因此,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对 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均有管辖权。 首先,借款人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实践当中原告可以去被告 身份证 上所记载的地址,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即被告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地点的法院起诉,当被告是法人公司时,排除特殊情况,我们一般向 公司注册 地址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在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时从约定,合同履行地没有明确约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实践中,如果出借人未按约定交付借款,则构成违约,借款人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可以在其住所地提起诉讼;反之,如果借款人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构成违约,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的一方,可以在其所在地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 一审 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间借贷管辖权规定
法律分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管辖权的最新规定
民间借贷管辖权的最新规定有: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既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若合同约定了由“联系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分三种情形:
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只能由约定管辖法院管辖;
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3、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若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管辖不符合法律要求,则适用法定管辖:
1、原告就被告原则;
2、合同履行地原则: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合同的管辖的规定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与恢复】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