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民间借贷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民间借贷要注意防范的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要注意防范的风险: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2、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3、利息约定明确。4、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的常见法律风险:未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的风险;借款合同的内容约定地不完备、不明确的风险;以及借款合同无效的风险等。防范上述风险的办法是依法订立借贷合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借款用途风险。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诉讼时效风险。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就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债务人的身份风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有哪些法律风险,怎么防范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等等。防范的方式是:1、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2、在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等等。
如何防范:首先,规矩定在先。尽量让借款人书写借条或者欠条,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及所借欠款的数额和还款期限等。如果有利息约定的,应当注明约定,并由本人签字,注明日期。法律对于利息有明确规定,不得放高利贷。
其次,借款有担保。为了保证所借款能够追回,应当让借款人提供系其名下的不动产担保,并且一同办理担保抵押手续。如果没有物的担保,应当提供有稳定收入的人担保人。
再次,借款有凭据。出借最好以汇款的形式进行。出借现金时,应当有两人以上没有亲戚关系的人在场当证人。
最后,借款有期限。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如果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纠纷,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无法被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一、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
二、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
三、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
四、借条内容不规范、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五、款项交付不明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有哪些风险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下列法律风险:对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风险;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风险;以及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本付息的风险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需注意什么问题 (一)签订书面合同。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 借贷合同 ,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二)利息约定要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 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保护。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三)注意 诉讼时效 。 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 债务 。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四)处理纠纷方式灵活。 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 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 诉讼 等种类。 二、民间借贷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从法院受理的案件看,借贷双方不熟悉的还款成功率要远远低于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不少陌生人借了钱后一走了之,还款日期到了,人却找不到了。 (二)款人还款时应有收据,或者还款后将 借条 当面销毁,以免以后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借钱还款最好能有中间人证明。 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 债权债务 关系, 债权人 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 债务人 偿还债务。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4、借条内容不规范、不明确的法律风险5、款项交付不明的法律风险6、未作担保或未能实现担保的法律风险7、还款不清的法律风险8、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9、借贷管辖法院的确定。除此外,实践中民间借贷还存在着种种的其他风险,诸如民间借贷还大量的牵涉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债权人如何有效的预防或避免借款一方借离婚来逃避债务承担等等问题,债权人对此应树立正常的法律风险意识,学会有效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损失或有力的挽回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