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可否调解结案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可否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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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可否调解结案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不可以调解结案。但是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