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人不知道被抵押财产被查封的,抵押权人的债权何时确定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4
569
民法典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法律主观:《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时,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之后再发生的债权将不被列入该财产抵押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

最高额抵押期间发生的每笔债务是否要告知抵押

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时,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之后再发生的债权将不被列入该财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但此时抵押权人可能并不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或扣押这一事实,而继续在约定的范围内与债务人进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事由包括(  )。

【答案】:A,B,C,D,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①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③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④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⑤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关于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问题,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后,主债权在约定的最高限额内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此时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根据一般抵押权随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原则,主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一并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呢考虑到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所有债权做担保,而不是单独对其中的某一个债权做担保。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从属于特定债权,而是从属于主合同关系。部分债权转让的,只是使这部分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对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发生影响,最高额抵押权还要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已经发生的债权和尚未发生将来可能发生的债权做担保。,因此,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根据这一条但书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当事人的约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部分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部分转让,原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随之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转让的抵押权需要重新做抵押登记,原最高额抵押权需要做变更登记。,(二)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抵押权随之转让,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当事人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普通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在于,最高额抵押合同应订明以下两项内容:最高额和决算期。最高额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度额,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必须明确的内容。最高额决定着债权人受担保的债权的最大范围,是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未规定最高额的,该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的债权确定

法律分析: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查封、扣押事实的,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时起不再增加。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有哪些事由

法律分析: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的事由有: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在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也确定。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问,抵押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其有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被拍卖、变卖的价格直接影响到最高额抵押权人债权利益的实现,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时,最高额抵押权人一般都希望被担保的债权额尽早确定。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债务人、抵押人有可能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所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债务人、抵押人进入破产程序或者清算程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时间

存在即有它的道理,因此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存在是基于人们的需求,这个制度的产生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事实上最高额抵押担保仍存在一定不足,需要人们加以完善。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接下来大家阅读并了解为大家带来的文章。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时间

最高额抵押只有在主债权确定后才能实现,主债权确定其实就是一个清算,看看债务人一共还欠多少钱没还,没还的部分就在拍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中扣除。

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二、最高额抵押担保的特征

1、最高额抵押具有相对独立性

有学者认为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独立性,并陈述了三点理由:(1)被担保主债权的不确定性;(2)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届至前,所担保的一系列债权中的单个债权发生消灭,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3)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确定后,主债权发生转移,则最高额抵押权亦随之转移,而被担保的债权额未确定之前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单个具体债权,可以与最高额抵押权相分离进行单独转让,此时债权称为普通债权,并进一步得出我国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不得转让”,“与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本意相悖。”2对此,笔者不敢完全赞同。笔者以为,最高额抵押权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在最高额抵押权的决算期届满(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独立性,但是,一旦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最高额抵押则变为从属于一个特定债权额的担保物权,与普通的抵押相同,具有明显的从属性。同时,笔者对我国担保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也有不同看法: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最高额抵押的立法本意是什么?笔者以为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是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转让,不得将一个最高额抵押分解为若干个普通抵押随之转让,也就是说,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转让后,该被转让的主合同债权不再具有抵押担保,而成为普通债权。对这条规定,如果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为被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一概不得转让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因某一交易而发生的主债权是否为最高额抵押所设定的担保,要待决算后方得确定,超出最高额的债权本身就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是明证。

2、最高额抵押权的被担保债权具有不特定性

这是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最大区别所在。一般抵押往往是在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后,为该特定债权设定的担保,也就是说,被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明确的特定性,而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设定,这些债权有可能成立,也有可能永远成立不了,并且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即便成立,也处于不停的增减变动之中,具有很明显的不确定性,只有在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时,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才能特定化为一个具体的数字。

三、最高额抵押担保制度的不足和健全

最高额抵押担保制度与其它法律制度一样,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就是债务人处于弱势地位,易受抵押权人(债权人)的摆布。有的债权人为图方便和自己债权的安全性得到保证,而有意让债务人提供较大额的最高额抵押,并进行相关登记,一旦最高额抵押设定后,债权人又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随意减少交易的发生或不发生交易,导致抵押物的价值受到不正当的拘束,进而束缚债务人的经济活动。

同时,由于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长期而密切的,因此,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或供货商可以通过设定抵押权,达到支配债务人的经济活动,左右其存亡。凡此种种,由于债务人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对债权人的要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这对债务人、抵押人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秩序都是不利的。

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时间以及最高额抵押担保的特征有哪些,还介绍了关于最高额抵押担保制度的不足和健全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债权人能要求财产代管人还债吗

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还债,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 ...
2023-11-29 15:18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哪些财产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答案】:D《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 ...
民事
49热度

就我有一家公司,我老公也有一家,然后婚前我们把公司未来都算婚前财产了。发现他用公司钱买房养小三,我也是在我家车上按了窃听器才知道的,包括他们聊天的转账还有买这买那,我想问一下我这么取证是不是合法的?

律:窃听本身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在小三家房里窃听是非法证据,在你家自己车里是可以应用的 客:那我现在要离婚,怎么能最大程度争取到我的利益,他一个月工资2万,他公司的钱当时都约定算婚前个人财产怎么办?而且我查了他的个人账户都没有给小三转 ...
2023-11-14 15:13

最高额抵押权人不知道被抵押财产被查封的,抵押权人的债权何时确定

民法典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法律主观:《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 ...
民事
569热度

有财产担保债权进行申报吗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要进行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2023-12-29 14:23

将抵押财产转让后抵押权会受到什么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物转让抵押权不受影响是什么意思抵押物转让抵押权不受影响意思如下:民法典在允许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前提下,承认了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从而据此保护抵押权人的 ...
民事
244热度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呀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 ...
2023-11-21 15:42

抵押权是否会随债权转移(抵押权诉讼时效和主债权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责任承担,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偿以前 ...
债权
731热度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如何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该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存在的,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 ...
2023-12-29 14:31

债务人财产被抵押了怎么办呢(债务人无财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有哪些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恶意无偿、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债权
453热度

和残疾人离婚可以分共同财产吗

和残疾人离婚可以分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 ...
2024-01-03 15:31

分公司的财产能被债权人冻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财 ...
债权
63热度

公婆留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婆留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公公婆婆指定其财产只能归其儿子所有。法律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对该笔遗产依法不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 ...
2024-01-03 15:39

保全债务人的财产法院需要债权人提供什么

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保全需要什么法律主观:债务保全的意思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 ...
债权
166热度

抵押权人可以变更吗

抵押权人可以变更,当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也会随之一并转让,此时抵押权人就会变更,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其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不得独立于主债权单独转让或者为其他债权作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 ...
2023-12-08 14:47

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处理(假离婚转移财产怎样认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欠钱人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
民事
126热度

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是否能一并转移呢

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可以一并转移,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 ...
2023-12-05 15:35

附着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抵押效力如何认定

附着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抵押的,如果将房产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或设定抵押的,则需履行相关的法定审批手续,否则,应认定抵押、转让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 ...
2024-01-03 16:12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不让配偶知道吗(婚前财产公证给子女需要配偶知道吗)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二、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的条件1、未婚夫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前财产公证制度一、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 ...
法律
455热度

财产保险合同的首要原则是什么

财产保险合同的首要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
2023-12-29 14:47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顺序为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按照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确定清偿顺序,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押权的 ...
法律
346热度

法院如何确定无遗嘱财产分割

法院确定无遗嘱财产分割的依据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
2023-11-01 15:49

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最高额抵押的债权数额)

如老王以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与银行签订3年期可担保3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于2018年10月10日银行发放贷款100万元,期限1年,当该笔贷款于2019年10月9日到期时,该笔债权就确定化了,抵质与质物的关系和区别1、抵质与质物的关系抵质是指债务人或 ...
民事
434热度

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要如何处理

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其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理,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 ...
2023-11-07 15:45

债务人坐牢去了,债权人应当怎样处理债务

债务人坐牢去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以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 ...
2023-12-29 14:47

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债权人应当怎样维权呢

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自己的撤销权维权,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
2023-12-29 14:23

最高额抵押要符合哪些条件

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约定的债权确定 ...
民事
786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