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财产怎么调查(债权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的财产处分)
对方财产转移,怎么追查
转移财产通常发生在财产纠纷案件当中,因为其较为隐蔽,通常举证较为困难。那么对方财产转移,怎么追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助到您。一、对方财产转移,怎么追查(一)调查取证: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
(二)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三)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四)房产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一般提供两种查询方式,即按照房屋具体的房间号查询或者产权证号查询。司法部门可以凭当事人身份证号查询。对于债权人个人而言,房管部门提供的两种查询方式申请人必须知悉房间号或者产权证号才能查询。在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可以要求法院查询债务人有无房产。房管部门可以提供房产原始登记、变更登记信息。机动车在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一般知道车牌号即可查询。律师凭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即可查询,获得变更登记信息后即可知悉车辆有没有被转让,及转让的方式。股票的登记信息一般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存,需要司法部门才能查询。
(五)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转移财产判决后无法执行怎么办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三、防止对方偷偷转移财产的取证方法有哪些?一些当事人错误的认为,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相信律师和法院会帮助查询。其实,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无限的。
(一)通过我们所操作办理的大量的婚姻案件证明,70%的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财产情况。有的个别案件转移财产数额非常高,情况非常严重。那么受害一方总是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能够帮助他查询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
(二)如果财产被对方转移,我们具体要看究竟是什么类型财产被转移,是否可以查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但是对于存款的查询,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对方具体的身份证号、开户银行的名称、开户帐号,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都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
(三)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律师和法院的调查能力是收到很大局限。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方财产转移,怎么追查的相关知识,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之前,我要怎么去查对方有没有把财产转移
应当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的财产,但是当事人要提供相关线索证件。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调查取证,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那就需要法院调查取证。起诉之前发现债务人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了的话,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如果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天之内递交诉讼状。司法实践中,有很多老赖为了逃避还债义务,转移财产的表现形式很多,债权人如果没有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有效证据的话,法院也不会贸然采取保全措施。所以对债权人来讲,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是很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法院怎么查询被告人全部财产
法院怎么查询被告人全部财产如下:
1、由当事人提供帐户、帐号。
2、到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
3、到被执行人辖区的工商、税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帐户、帐号。
4、利用被执行人交纳的水、电、保险、邮电等费用,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查找帐户、帐号。
5、从被执行人的会计帐簿中查找帐户、帐号。如果拒绝提供,可依法搜查财务部门,但搜查和查阅帐簿工作一定要迅速,防止被执行人与开户行串通,转移存款。
被告人的财产如何分配如下:
1、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2、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4、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方法如下:
1、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调查办理。
2、需要律师带着所涵和执业证去调取。
3、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必须在起诉状中载明原告被告的姓名(包括别名)、性别、职业、年龄或出生日期、籍贯、现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能增加被告人的身份证号更好,因为详细的信息描述不但有助于案件的审理,同时也有助于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尽快送达被告人手中,并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完成诉讼程序。
查询被告的财产信息方法如下:
1、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
2、查询被告的房产,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般要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先查询被告的房屋坐落信息及房屋登记信息的存根,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查封、抵押信息。
3、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调取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
4、申请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目前全国上千家银行都已经纳入执行查控系统,法院通过该系统就能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查询和冻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申请被告财产保全,如何调查其财产?
可以在往来文件中查找被告的银行账号、应收账款等信息;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工商资料,查找被告的基本账号、对外投资股权、机器设备、货物、资产负债表等登记信息;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被告的车辆所有情况。
法律分析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