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能分到拆迁房吗(离婚了小孩还能分到拆迁款吗)
离婚后拆迁女方能分到房子吗?
离婚后拆迁女方是否能分到房子,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获得的补偿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2)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对于拆迁补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了分割方式。
离婚后结婚证要收回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民政局一般会收回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不会回收结婚证,法院会在结婚证上盖注销印进行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拆迁离婚能分房产吗
法律主观:
离婚拆迁房子是否能分要根据一定的条件来判断。首先,夫妻双方是否为拆迁地区的户籍居民;其次,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夫妻双方都是拆迁所在地的居民,房子是可以分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农村拆迁夫妻离婚可以分到房吗?
法律主观:
拆迁的房子离婚时不一定可以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安置房的拆迁发生在夫妻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而房子是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的,不予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夫妻离婚拆迁房的分割,一般因情况而定:
1、离婚拆迁的房屋按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来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由夫妻共同支付房款并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被拆迁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其婚前租赁房屋,婚后被拆迁,也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割;
2、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
3、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一般不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前夫家拆迁我能分到房子吗
法律主观:
丈夫家拆迁的房子离婚时是否可以分配的确认方式:如果妻子不属于安置人口,且该安置发生于结婚登记钱,则起诉不可以分配。但当地的拆迁政策是按人口进行补偿,妻子作为被安置人补偿了房屋面积,如果 夫妻双方离婚 ,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子。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后还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吗
1、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2、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3、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4、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5、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6、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7、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离婚后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3、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上面两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在生活中经常也大量存在对公房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的疑问。对于未能取得产权的公房,虽然夫妻双方对房子都没有产权,但是按照规定也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的,此时,对于离婚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呢?此时,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一般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参照公房离婚分配的原则及标准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分配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离婚拆迁房子能分吗
法律分析: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第二就是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离婚后只会给房子的主人。拆迁宅基地的房子,对产权人给予补偿的,则离婚后一方没取得房子产权的,没有权利分割产权人的补偿款。政策规定拆迁补偿按照户口的话,可以分割补偿款的是没有迁出的户口。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婚后婆家拆迁房离婚后可以分吗
法律主观:
我知道可以分割,但是问题是怎么分割?新房子是离婚后所得的。注意;是离婚后拆迁换置的房子、是离婚后的。是居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丈夫独自支付了拆迁换置房的增加的差额房款。老房子和新房子不是对等的?价值也不一样?老房子的格式。结构、楼层、无全范围都完全不一样的,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分割?另;这个 拆迁安置房 不是婚内的拆迁户安置房。也不是离婚前的安置房。而是离婚后的2年给拆迁换置的房子。
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可以分前夫的拆迁房
离婚后分割拆迁房产也是可以的,但要确认该套拆迁所得的房产可以被界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就是其中一个人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拆迁以后获得的安置房也是当事人的个人房产,另一方都无权要求分割拆迁房产。所以,具体要根据拆迁安置房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一、离婚后分割拆迁房产是否可以?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取得的安置房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但所获得的安置房享受了夫妻另一方的人口福利,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对应的利益进行分割。
二、拆迁房离婚如何分?
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期限是多久?
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基于《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提出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有特别规定,所以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二年”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仅原则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市面上的拆迁房产分成好几种不同的情况,有的时候被拆迁的房子虽然是当事人的私人房产,但是因为这种夫妻的关系,所以政府在发放安置房的时候要考虑到另一半的人口福利。这些不同的情况都会影响到拆迁房产的归属问题,如果对方的房子是个人房产,拆迁也是发生在离婚后的,那拆迁房的分割跟前妻或者前夫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离婚拆迁房女方能分到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拆迁女方一般不能分到房子,双方离婚以后,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也已经分割完毕,如果房产归对方一人所有的话,另一方是无权获得拆迁后的财产的;但如果该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能分到房子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