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合同有效吗
签订赠与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一、 签订 赠与合同 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二、签订赠与合同的原则
1、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二)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 ;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2、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一) 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
(二) 与谁订合同自愿 ;
(三)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
(四) 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
(五) 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
(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3、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善良风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它主要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三、 赠与合同的终止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
(一)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
(二)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 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由此可得,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的内容要明确。要尊重双方的意见。但如果合同进行了公正,赠与人是无法撤销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赠予协议有效吗
法律主观:
房屋赠与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违反协议生效条件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协议不接受可以吗
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就是无效的。赠与合同是一个双务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达成一致才可以成立,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协议书上对方不接受该怎么办
对方不接受赠与,赠与协议不成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订立合同,受赠人不接受的,赠与协议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协议可以不签字吗?有法律效力吗?
赠与协议只签字也是有效的。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生效的。而当事人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中只要选择一种作为签字方式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夫妻赠与合同未经第一方签字同意有效吗
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的效力是如果赠与的是夫或妻本人的个人财产,是有效的;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同意的,才有效;另一方不同意的,则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可以不接受么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可以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屋赠与协议有效吗
房屋赠与协议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
2、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
3、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有没有效
无效。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当中,签订 赠与合同 的往往会涉及到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转移,但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想要进行转移给受赠与人就必须由受赠与人积极配合才可以完成,所以不管从程序上还是法律效力上讲,如果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是无效的。 根据《 民法典 》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