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债权人谁更值得保护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债务人通常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2、法定义务不同。法定义务不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3、权利不同。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
债权人拥有以下权利:
1、实现债权;
2、转让债权;
3、放弃债权;
4、主张违约赔偿;
5、代位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破产制度对于债权人主要体现
债权人是债的行为主体其中之一,债的行为主体包含两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联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指定的。债权人既能是一个人,也能是很多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一样,债权人是指银行业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货商。这些人或是给与了企业贷款,或者是为公司带来了库存物资供应和专用设备;而债权人乃是指债之关联含有责任按承诺的标准向债权人担负为或不以相应个人行为的当事人。
2、履行的责任不相同,在债的关联中,债务人是有责任依照合同书所承诺的标准向债权人担负为或不以相应个人行为;与此同时在债的关联中,债务人是指定的,仅有其责任行为主体才需要向债权人担负交付使用资本、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以相应个人行为的责任。
破产制度对于债权人主要体现
有益于保护市场经济体制正常的公共秩序、化解金融风险;抵制各种各样逃废债个人行为;有益于提升资本的利用率,完成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某一方面,对那些早已合乎倒闭标准的公司而言,不对它进行倒闭宣布,准许其再次借银行的钱用以各种开支,实际上就是忍受其再次消耗社会资源。而另一方面,破产法的具体内容并不限于公司破产重整,反过来,破产法中也有重组、调解等程序流程,利用那些程序流程能使陷入运营难题的公司临时免遭债权人的催讨,得到恢复的机遇,进而最后预防社会资源的消耗。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一个债务关系中的两个当事人,两者经常被提到一起,不可分割。那么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呢?
一.债权人
在债务关系中,有要求对方(债务人)作为或不作为某种行为的一方的权利。
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这个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利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债权人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也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务人行使第三人的权利,由债务人承担后果。撤销权是指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妨碍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二、债权人的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是一种债务担保制度。保护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在传统代位权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三角债和债务人逃废债务现象,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债务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延伸至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2)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放弃其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和其他债务关系。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责是单方法律行为。但是,合同法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责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3)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权或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有害债权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74条和第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务人
在债务关系中,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对方(债权人)承担一定行为的一方。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这种义务的主体必须承担向债权人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也可以有债务人的资格。
四。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103010从公平原则出发,债务人被赋予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不能同时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其给付义务。这种保留付款的权利是同时履行抗辩权。103010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履行抗辩权后。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到达履行期限的另一方有权履行或者部分履行,这是履行后的抗辩权。103010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后履行的一方有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在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应先履行的一方在对方不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103010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商业信誉的损失;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按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后,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方可以解除合同。
(4)对无效债权的抗辩权。
103010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应当返还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由此取得的财物应当返还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相关问答: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有什么一、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有什么1、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债务人借钱不还怎么讨债债务人借钱不还怎么讨债如下: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一、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有什么
1、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
(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债务人借钱不还怎么讨债
债务人借钱不还怎么讨债如下: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权人是借出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别人的钱,是欠账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债权人是代位权和撤销权权利的主体,而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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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之后,债权人就收不回债了,为什么说《破产法》既保护债权人有保护债务人?
对债权人的保护制度。
破产的概念既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客观事实状态,也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以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一种概括性执行程序,此时它是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概括的解决众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广义上的破产主要是指以和解、重整为主的破产预防程序和破产清算程序共同构成的法律制度,在本篇文章中主要探讨的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如何更好地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现代破产法十分重视对债务人的救济,通过破产偿债使经济状况恶化,难以改善的债务人得以从债务中解脱。但需要看到的是,破产的原因往往是由于债务人的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债权人作为真正的受害者最终要承担其不利后果。
所以,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十分重要。同时,这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避免关联破产,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安全也有重要的意义。我国2007年6月开始实施的《企业破产法》较之前更能适应破产事务的要求,以全新的角度,从多方面为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债权和债务有什么区别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2、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1、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扩展资料:
债务的内涵:
1、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债权的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