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仲裁
工地干完活公司不给对量结算找劳动仲裁有用吗?
您也是可以申请调解的,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可以通过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投诉举报,当然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是申请诉讼。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筑工程合同中未约定工程结算请第三方审计如何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造价以审计单位的审计意见或者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事人请求以审计单位作出的审计意见、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作为确定工程造价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每拖一天施工单位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累计承担违约罚款进行审计结算。
3、招标工作不严谨,标书内容不规范,使得签订合同时要重谈条件,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的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范围内的增加工程等,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 2合同签定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规范。
4、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应如何解决...
1、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第十七条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中的经济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主管部门或国家仲裁机关申请裁决或向法院起诉。
2、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
3、法律客观: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第17条规定:工程承发包双方应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中的经济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主管部门或国家仲裁机关申请裁决或向法院起诉。
对工程审计结果不服向哪里申请仲裁
看你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好办,如果不认同就不付钱,当然如果施工单位跟领导有关系,那就得继续谈。如果是施工单位,你有理由可以讲,如果觉得甲方或者中介不对,可以到定额管理部门咨询,或要求调节。
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进行确认。目前有相应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调解的组织,有相对专业的调解人员,通过这些调解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可以达成调解。由商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裁终局。
可以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举报至注册会计 师协 会,或者找另外一家权 威机 构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一造分哪几个专业
一级造价专业有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
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有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有四个专业,分别是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一级造价师有几个专业类别 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1、在工程结算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找相关的部门或机构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如果争议涉及到工程质量问题,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咨询,他们会对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3、法律分析: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
4、法律分析: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以预算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完成。法律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接受发包承包双方委托,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