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通知书有效吗(合同变更原合同有效吗)
软通外包公司签订项目变更通知书有法律效率吗
软通外包公司签订项目变更通知书有法律效率。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资料显示,软通外包公司签订项目变更通知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该通知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即有效具有法律效率。
合同修改后有效吗?
打电话修改合同,是有效的,但当事人之间必须协商一致,且当事人决定要修改的内容必须是明确具体的,否则会被视为未变更;如果是一方擅自修改的,则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单方面变更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无效,公司单方面变更 劳动合同 是无效的。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民典法》第七百七十二条68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 解除合同 。 第七百七十八条68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变更合同之后原合同是否有效,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有些情况中,之前的合同就会因为新合同的生效而变得无效;而在有的情况中,合同变更是需要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原合同中的有些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通知有法律效益吗?
1、“通知有法律效益吗?”:
(1)如果只是单纯的单方通知:不是双方合意,不能算是合同的补充条款,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仅只是单方通知的效力,不能约束合同双方。
(2)但你家的情况特殊:如果有通知内容在,再有你家收到通知后实际按通知内容履行、且村委会也早已经同意你家按通知内容履行的,这通知的内容可以视为合同的补充条款、视为双方合意了。
2、“但今年它们又要涨租费,不知去年这通知书起到法律效益吗?”:
(1)还是上面的话,如果你家手里有通知书、也有证据证明近几年是按通知书内容实际履行的,可以主张通知书是双方合意、是合同的补充条款。
如果没有证据:这通知只是村委会的单方意思表示,不是合同补充条款,不能作为合同内容约束你们双方。
(2)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最近几年是在按通知书内容实际履行:而且通知书中约定的期限还未到期的,村委会在合同期限内单方要求涨价,属于村委会违约,你家可以要求村委会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违约赔偿后继续履行原合同。
(3)如果是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村委会要求涨价,就不算是违约了。你们就租赁价格上涨协商不成时,就不能再继续承租。
3、关于你的补充:
(1)如果合同上约定租赁期限15年:在租期内村委会要求涨价是违约,租赁到期后要求涨价不是违约。
(2)看你所说,应是租赁15年到期后,没有另签合同、只是有这个通知?
(3)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签合同、而是继续租赁关系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的,只是村委会提出解除时应提前通知你家。
(4)通知中关于“长期租用”、却没有明确具体租赁期限的:很难认定租期,有可能作为不定期租赁处理,这对你家不利。
(5)通知中关于租金不变的约定:建议找到到期后至现在你家一直在按通知内容交纳租金的证据,主张按原合同的租金承租,这有可能得到支持。
(6)原通知中没有约定具体租赁期限、你们又不能和新一届领导成员协商一致的:应是不定期租赁,村委会有权在提前适当时间通知你们后收回土地,至于你家所盖的房子,原合同有约定如何处理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以由你家拆走或是归村委会、由村委会给你家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