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工资卡可以保全吗(申请债务人工资保全)
名下无财产,仅有月工资,能被申请财产保全吗?
如果一个人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只有工资,是可以被申请财产保全的。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胜诉后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利于将对方的财产等执行到位以冲抵欠款。如果对方只有工资没有其他财产,财产保全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收获,这显然与财产保全的初衷相悖,客观上还增加了诉讼成本。因此,只需在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执行对方工资中除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直至全部到位时止。
具体能否被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因债务纠纷法院冻结工资卡
如果确有必要,法院有权利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包括工资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4]15号)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被告有工资可以申请保全吗
一、可以诉前保全工资吗
诉前保全,能保全被诉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诉前保全的程序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财产保全,会不会被冻结工资卡
被申请人的工资卡内的存款,是被申请人的财产,属于可保全财产的范围。但是,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切实保障被申请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财产以供被申请人基本生活所需。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等涉及财产性的账户。被申请人的工资卡内的存款,是被申请人的财产,属于可保全财产的范围。但是,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切实保障被申请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财产以供被申请人基本生活所需。所以,工资卡被冻结,但不会全额划走工资去偿还债务,以免影响被申请人的日常生活支出。
冻结工资卡多久会被执行
法律分析: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工资卡的最长期限是一年。一年到期后,法院会续封。直至将判决书确定的金额偿还完毕为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没什么影响,可以一两个月就取一次,表明这是你必须的生活费用,对此有依赖,这样还比较谨慎。
有借条能冻结借款人的工资卡吗
1、有借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对借款人的工资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措施)。
2、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起诉前,情况紧急的,可以先申请法院对工资账户进行保全冻结,然后,再准备材料起诉;另一种情况是,在起诉被法院受理后,申请法院对被告的工资账户进行保全冻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保全工资卡最新规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拓展资料:
工资卡是记录工资级别、工资标准的原始记录。劳动人事部门在职工进厂时,为每个职工建立工资卡。其内容主要包括:职工的姓名、职务(职称或工种)、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工作部门、参加工作日期、调离工作日期等。工资卡从职工进厂建立,到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注销。财务部门根据工资卡发放或停发职工的工资
储蓄卡是指银行向存款用户所发放的一种金融交易卡,属于借记卡中的一种。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储蓄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磁条型和芯片型,最主要功能就是在柜台和ATM机上进行存取款业务。除此以外,储蓄卡的持卡人还可以持有该卡,前往联网pos机商户进行消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借记卡的一种储蓄卡是没有授信额度的,因此用户是不可以进行透支消费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当这个账户中余额为零时,这张银行卡的支付作用也就降低为0。
工资卡是用于发放工资的普通储蓄卡;本质就是储蓄卡,拥有储蓄卡的全部功能;企业(公司或单位)为了结算方便,委托银行将工资转入员工指定账户;符合条件的工资卡,可以申请免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工资卡可以用作部分银行的信用抵押贷款
一般都是借记卡。
看单位规定。就是办个银行卡,单位要求办理哪个银行的就办理哪个银行的。然后把卡号或者复印件交上去,以后每月就给你把工资打进卡里了。
诉讼期间可以保全对方的工资卡吗?
不可以,因为工资卡是生活的基本保证。可以申请保全被诉讼人名下除工资卡以外所有的银行账号以及不动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