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分割更多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_中的规定执行。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依照下列情况来判决:
1、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在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哪些财产是个人的财产,也可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所有,最好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
4、特殊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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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有哪些的法律解答。在上文,我们主要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离婚财产、债务具体分割办法。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离婚夫妻能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最好,如果不能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便会依法判决。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知识,欢迎随时到我们官网查阅详情。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分为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协议分割是指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决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案;判决分割是指当双方协议不成时,可由法院通过具体的情况,以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自离婚登记办理完成之时起生效,若一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反悔,则原离婚协议内容无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分为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协议分割是指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决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案;判决分割是指当双方协议不成时,可由法院通过具体的情况,以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是由男女双方均等分割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自离婚登记办理完成之时起生效,若一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反悔,则原离婚协议内容无效。一、调解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夫妻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债务处分以及子女抚养归属问题协商一致,可以在法院主持下以调解方式结案。在离婚诉讼中形成的财产分割的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达成的以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二、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法院在分割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时会尊重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即使有书面约定,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则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诉讼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离婚时未发现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等的离婚过错,而在离婚后才发现,那么在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中,依然可以因对方过错而主张己方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财产如何分割?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都会比较关注 婚姻财产分割问题。2017年婚姻财产的法律规定,会根据不同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的。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8种常见的夫妻离婚状况,他们的房屋财产会是怎样分割的。
婚姻财产如何分割?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1. 婚后共同买房的夫妻类型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 灰姑娘嫁土豪的夫妻类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 一起苦哈哈还贷的夫妻类型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 继续苦哈哈还贷款的夫妻类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3种情况相同。
婚姻财产如何分割?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5. 闪婚闪离的夫妻类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购买商品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 有爹妈掺合买房的夫妻类型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 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 房产证上2+1的夫妻类型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 共同买房的准夫妻类型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婚后财产分割是很多将要离婚的夫妻需要关注的问题,了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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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院会怎么分割财产
法律主观:
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离婚财产: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客观: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一、离婚财产法院会如何分割法院判决一般会根据以下原则分割财产: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品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二、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处理在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下面为您列举几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只有一处住宅,所以离婚时在分割房产上往往争议比较大,尤其处于目前北京楼市的涨幅较大,夫妻同争房产所有权的情况比较多。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存续不足八年,产权很明确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很明确,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但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扩建的,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应对共同部分中非产权人所有部分有所体现,属于另一方应得的分额,由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房产确属共同所有,但离婚时双方均争产权,而该共有房产又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或无过错方等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照顾女方。2、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3、对于离婚时,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处理。4、婚后按揭房的分割,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对于其中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或还贷的部分,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