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工程款的问题(工程造价和工程款的区别)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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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保眼前,长此下去,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正确处理好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是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首要问题,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某些业主方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建设工程中不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在工程发包中片面强调市场经济就是愿打愿挨,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

工程造价管理主要的问题?

1.工程肢解发包,行业垄断严重。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也有某些行业依靠特权垄断发包。造成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对现场的统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费。工程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增加了中间环节,抬高了工程造价,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2.市场供求关系失衡,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合理定价。近几年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僧多粥少”的供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一些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如压价承包、垫资施工、压缩工期、肢解发包、指定分包…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保眼前,长此下去,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3.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竞争,然而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曾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在与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起参加竞争时,明显处于劣势。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正确处理好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是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首要问题。

4.对业主的不规范行为缺乏约束机制。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责任机制还不健全,负责工程发包和工程款支配的业主方和工程建设的效益缺乏直接的利害关系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使得业主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业主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建筑市场能否规范运行,直接取决于业主的行为是否规范。某些业主方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建设工程中不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在工程发包中片面强调市场经济就是愿打愿挨,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由此可见建筑市场治乱的首要着眼点,就是要规范业主的行为。

5.对造价中介组织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中介组织带有行政色彩,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标底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中常见问题的探讨?

我国建筑业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世界建筑市场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国际融资项目对外招标,二是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已具一定规模。对外交流中,我们吸取了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如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承包合同制等。但面对大势所趋,进一步开放的市场,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何做好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便是其中之一。据调查,我们发现在现阶段,国内许多工程项目业主的科学管理意识还不强,一个项目从立项、设计、实施到竣工验收,并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思路,造成许多项目发生“三超’,现象,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苦无良策。我们认为,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业主们还是要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从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初步设计、施工图、建设施工和竣工决算五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管理。下面就笔者近几年的经验谈点粗浅的看法。

1 建设水平的确定

建设标准能否起到控制项目投资,指导工程建设的作用,关键在于其标准水平定得是否合理。标准定得过高,会脱离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物力的承受能力,增加造价,浪费资源;定得过低,将会妨碍技术进步,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依据市场、环境因素及企业自身的能力确定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规模适宜的建设水平至关重要。

2 建设地区的选择

选择建设地区,实际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市场需求,以及各地社会经济资源条件等,从广泛的地理范围选择拟建项目的建设地区。建设地区选择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拟建项目的命运,影响着项目投资的高低,建设工期的长短,建设质量的好坏,还影响到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状况。在地区选择上,业主切记项目研究重在“可行性”而不是“可批性”。

3 项目的经济规模

规模经济标准是指产品的合理生产批量。一些产品的生产在一定条件下呈“收益递增”的经济现象,即随生产批量的增大,单位成本降低,收益上升。但是,一旦出现生产过剩,其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业主(企业)应合理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弱势,加强与其它企业的联系,全面准确地收集信息,以实现优势互补及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优化资源的配置。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人廉我换”,的经营方针来确定项目的经济规模,应重点作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1)需求预测和拟建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国内外需求情况的预测,销售预测,价格分析等。同时我们认为,在建筑方面,还是应坚持安全、适用、经济、朴实的原则。把钱花在“刀刃”上。

(2)生产资料和公用设施情况:包括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能力;所需公用设施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等。

(3)设计方案:包括项目的构成范围、技术来源、布置方案等的研究与决策。

(4)环境保护: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废气、粉尘、污水的排放标准和生产生活环境的美化、绿化等。不能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

(5)项目实施进度控制:表面上看,项目实施进度与项目规模没有什么联系,其实不然,项目实施进度决定着项目投资的高低以及产品抢占市场的时间,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项目的建设规模。因此,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确保建设工期顺利完成是实现项目成本目标的关键。

4 投资估算的确定与控制问题

投资估算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要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估算,在此基础上研究是否建设。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与否,直接关系到决策的成败。因此,准确、全面地估算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是整个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可划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部分。其中,建安工程造价、设备购置费以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中只涉及时间变化因素的部分,作为静态投资;而涉及价格、汇率、利率脱率等变动因素的部分,都作为动态投资。为了估足投资,不留缺口,不仅要准确地计算出静态投资,而且还应考虑到动态投资部分以及流动资金估算,这样的估算才能全面反映工程的造价构成,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静态投资估算时经常采用投资估算指标法,即根据各种投资估算指标,进行单位工程投资的估算。投资估算指标的形式较多,例如:元/平方米,元/立方米,元/kW等。根据这些估算指标,乘以所需的面积、体积、容积(量)等,就可以相应地估算出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采暖工程、供配电工程等各单位工程的投资。并在此基础上可以汇总成单项工程的投资估算。

采用这种方法时,一方面要注意,如套用的指标与具体工程之间的标准和条件有差异时,应加以局部换算和调整;另一方面要注意,使用定额指标单位应密切结合实际工程的特点,以正确反应其设计参数,且勿盲目地单纯套用一种单位指标。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静态投资有一定的时间性,用其估算投资时要充分考虑时间的影响。

动态投资主要包括价格变动可能增加的投资额、建设期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投资调节税三部分内容,如果是涉外项目,还应计算汇率的影响。应当注意动态投资估算应以基准年静态投资的资金使用计划额为基础来计算以上各种变动因素,而不是以编制年的静态投资为基础计算。

对于价格变动可能增加的投资额,即差价预备费的估算,可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为确保估算准确,对各阶段投资比例、平均价格变动率要预测准确,做好动态分析,同时做好流动资金估算。此外还要考虑到资金来源及其稳定性,做好各种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5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问题

工程设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决定着项目的艺术美,更决定着工程造价的高低。实践表明,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在合适的设计标准和使用性条件下,降低造价的潜力非常大,一般可达5%-10%,有的可达10%-20%。因此要降低工程造价,首先应把好设计关。

在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实施主动、积极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而言,投资估算应是进行方案选择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应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而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克服长期以来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现象。即在设计阶段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力求做到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再在经济合理基础上追求技术先进,把控制造价的观念渗透到每一项技术与设计措施之中。

为使有限的投资取得更为理想的收益,业主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重视建筑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小区规划、建筑平面及立面布置、装饰标准、层高等力求经济合理。

(2)重视工程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设计招标的优点在于:有利于设计方案的选择和竞争;有利于控制项目建设投资;有利于缩短设计周期,降低设计费。

实行设计方案竞选的优点在于:有利于设计方案的优选和竞争;扩大了业主选择设计方案的范围;而参与者想在竞争中获胜就得技术先进,又要有独到之处;中选项目所做出的投资估算或是设计概算一般能控制在竞选文件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设计质量大为提高;设计周期缩短。因此,实施设计方案竞选有利于控制项目投资。

(3)限额设计。所谓限额设计,就是在不降低工程效能的前提下,将设计投资控制在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内。这就要求将设计阶段的限额在设计中层层展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从纵向限额设计来说,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就是限额设计最根本的基础,它是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投资造价控制的目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应是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造价控制的目标。应层层把关,不得突破。

从横向限额设计来说,就是要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按建筑、结构、水、电、暖、装饰、设备等各专业进行分配,然后再按专业根据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分。以求对建设项目造价影响程度最大的分项在设计上实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以使工程造价全方位控制落到实处。

限额设计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前就对各工程项目,各单位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合理的投资分配,以控制设计,体现控制投资的主动性。

(2)设计所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而对项目建成后的维护使用费,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则考虑较少,这样就可能出现限额设计效果较好,但项目全部寿命不一定经济的现象,这一点应在工程造价的确定中予以充分考虑。

(3)推行限额设计有利于加强业主和设计单位的责任感和经济意识,从而有效地节约资金。过去由于“敞口设计”,一些设计人员存在“出了问题找自己,多花钱找国家”的错误认识,设计中求保守,随意加大可靠度,增加钢筋含量,提高混凝土和砂浆标号等,把工程造价看成是与设计人员无关的事情;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往往不了解工程设计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单纯成了设计产品量化的机械反映。总之,项目设计阶段是造价控制的重点,业主在项目设计阶段应进行设计招标,并推行限额设计,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可以实现充分利用资金达到最大功效的目的。

应当指出,限额设计由于强调了设计限额的重要性,使价值工程中一些原理的运用受到了极大地限制,也会限制设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际应用中要注意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6 量价分离法确定标价的问题

量价分离法中的“量”是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工程和结构配件的数量。一个建筑产品的量具有客观固定性,它取决于施工图,一般不因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的不同而变化,更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无关。所以,可在全国范围内采用一个相对统一的固定的管理方法,可按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分项名称等,编制一个全国统一的基础定额,今后要做的工作是不断地完善基础定额。

量价分离法中的“价”是指分项工程的单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完成各个具体工程和构件生产的物质消耗量,价的高低取决于企业的生产力水平、生产管理水平、所采购的生产要素的价格水平及投标策略等因素。按国际惯例,分项工程单价应包括我国现行工程价格构成中所有内容,即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脱金,各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工程量得到分项工程价格,各分项价格的累加再加上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便是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

采用量价分离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由于所有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价都是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所以编制出的预算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实际水平,误差较小。

采用量价分离法的优点:

(1)便于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和专业分包。总承包施工企业内部有许多专业分公司,各分公司之间既有业务往来又相互独立,间接费、利润、税金分摊于单项工程,单价便于经济核算。

(2)便于工程款的结算。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资金流量大,一般都是分期分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采用量价分离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时间对工程项目直接费和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的影响。

(3)便于对外交流。国标招投标时,一般都采用量价分离法,即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并由承包商报单价,工程款按所中标的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但就目前而言,因没有统一的工程量计量规则,采用量价分离法需要精确地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更需要搜集相应的实际价格,因而工作量大,计算过程繁琐,在一些企业中尚难采用。当然,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随着价格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及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和计算机的普及,量价分离法将是一种与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

7 正确处理工期、质量造价三者关系

正确处理工程造价和工期、质量的辨证统一关系,对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十分重要的。

7.1三者关系分析

业主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目标往往是“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这三方面的关系如图1所示)。项目建设目标的理想状态是同时达到最短工期、最低造价和最高质量(即1号区域),但实际上这很难实现。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三大目标组成的目标系统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统一体。其中任何一个目标的变化,都势必引起另外两个目标的变化,并受到它们的影响和制约。具体讲,一般可能出现3种情况:(1)强调造价和质量,工期就不应要求过严;(2)强调项目的造价和工期,质量就不能要求过高(但必须达到合格工程);(3)强调质量和工期,造价就不能要求过严。

因此,在制定项目建设目标时,应该先对各种客观因素和执行人可以采取的可能行动及这些行动的可能后果进行综合研究,实事求是地确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衡量准则,经过对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制定好科学合理的质量、工期、造价等项目建设的具体目标。

7.2 正确处理工期与造价的关系

缩短施工工期能使在建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尽早给生产企业带来效益;能减少在建工程的自然磨损和无形磨损;能减少建设资金的贷款利息,同时能使承建企业相对降低固定成本。然而,如果用赶工来缩短工期,便需投入更多的人力、施工机械;需采用新型材料和技术措施,因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会提高,也就加大了建安工程造价。

为此,就需要合理安排施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最大限度地组织各项工作的同步交叉作业。队伍要少而精,做到一专多能、各司其职、责任明确。在劳动力使用上,要讲求实绩,干满工时,不搞突击,打疲劳仗;在机械设备选用上,不盲目追求单机先进,而应注意选型合理配套,做到一机多用,尽量减少备用设备;在施工方法上,要适当注意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推广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法;施工方法要制度化,施工技术措施要科学化、系列化、施工管理要规格化;在采用施工新技术时,要防止脱离我国实际,采用过高的标准。

7.3 正确处理质量与造价的关系

在施工中要贯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又要控制工程造价。为此,需要造价工程师深入分析工程的功能,合理确定质量标准。在满足工程功能、材料性能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用较少的机械、人力消耗完成施工任务,想方设法减少和避免无效管理和无效劳动,把降低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每一个施工管理环节之中。

在工程建设中应力求降低质量成本。质量成本是指为使产品达到质量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所支出的费用和因未达到质量标准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理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质量成本分为三个区:(1)质量改进区,即质量差的区域。该区域故障成本占主导地位,因而应要求质量改进措施,降低质量成本。( 2)质量至善区,即质量优良的区域。该区域鉴定成本和预防成本占主导地位,可适当降低原来质量标准以降低质量成本。(3)质量适用区。该区域质量成本最低,是合适的质量成本。

当前我国迫切需要的是降低建筑安装工程故障成本。内部、外部故障成本是工程质量区无缺陷时就会消失的成本,被喻为“矿中黄金”。工程质量缺陷减少,故障成本越低,相当于从矿中开掘的黄金越多。我国目前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尚低,因而可以开发的“黄金”资源非常丰富。

8 关于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方法

现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方式一般有三种: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即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我国现行建安工程价款结算无论采用哪一种形式,大都按:预付备料款一结算月进度工程款一起扣备料款的模式进行。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取于主要材料、构配件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材料的储备期、施工工期。一般按下式计算:备料款限额=全年施工产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当年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一般建筑工程约为其计划年施工产值的25%,安装工程约为10%。

而备料款的扣回通常采用先计算起扣点,然后在月进度款中按主材比重抵扣。

上述方法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运作时却难以掌握,尤其是对预留保修金的工程,因收尾工程进度款很少,保修金额往往不足,而使业主被动。笔者多年来一直探索、实践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抵扣方法,认为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内按年建安工作量的20%-30%预付备料款,每月在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按相同比例抵扣,从第一个月就起扣,而不需计算起扣点,并事先计算出应预留的保修金额,以便及早停止付款。

9 结语

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体制正在国家主持下通过改革不断完善,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将形成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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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仲华.建设项目造价控制若干问题浅议建筑经济,1998(4) :4.

[3] 赵锡庭.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建筑,1999(10) :22 – 23.

[4] 邵军义.论建筑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经济师,2001 (7) :197 – 198.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忽视前期工程的造价控制。

长期以来,建设单位普遍忽视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是把重点放在施工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价款。企业对工程造价管理及其管理人员的作用重视不够,忽略了前期工作阶段作为投资控制基础的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作用,因此,造成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

2、不重视成本控制管理。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成本控制管理不到位,不能切实地将经济问题与技术问题有机地结合到一起,没有尽早发现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待工程竣工时才发现经济问题,已无法弥补。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技术、生产,不重视成本的节约,不能将优化技术方案、改进施工工艺降低建设成本列入到生产管理过程中来。技术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互不通气,造成成本的人为不可控制状态。

3、工程造价控制各环节相互脱节。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结算价分别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自管理,互相脱节,没有一个完整的控制系统。企业的报价管理人员与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沟通不够,大多数的企业报价管理人员和项目上的经营管理人员是分开的,管理环节上存在漏洞,投标人员的投标思想没有制度来保证准确无误地传递给施工现场的经营管理人员,迫使投标者与施工管理者只能依据社会平均水平这一标准来完成各自的工作。

4、缺乏对已完工程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评价体系。

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导致企业无法形成适合本企业的报价体系,这就是对企业资源的巨大浪费,珍贵的经济技术数据随着建筑物的完成而消失。由此,企业失去了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在此方面的管理上始终在低水平上徘徊。

工程造价中遇到的典型问题有哪些

1、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还是刚刚形成亟待发展的行业,由于原体制的影响,造价管理大到宏观政策的制定,小到每个项目的造价确定和控制,几乎都集中在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的职能就必须转换,宏观调控职能就必须加强。

目前我国有关主管部门虽然颁发一些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还缺乏正式立法,权威性不够,在管理办法执行中还存在问题,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2、随着我国物资改革的发展,大多数产品价格已放开,人工费大幅度上升,建筑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建筑业收支不抵支,虽然主管部门对定额单价作了部份调整,但一是调整滞后,远远跟不上市场的价格变化,二是调整方法采用系数法,用抽样、加权平均计算,与实际出入较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随供需变化,有的成倍上涨,建筑工程产品生产周期长,“死单价”形成“低预算收入,高市场支出”,加深了预算定额单价与市场的矛盾,造成了建筑产品价格严重背离价格的扭曲现象,形成了建筑企业亏损严重和效益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3、建筑产品价低利微,比价不合理,现行计价,定价制度的定额预算单价不能随物价和工资变化及时调整,活市场与死单价的矛盾是搞活建筑业的“瓶劲”成为阻碍企业适应市场转换经营机制、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桎梧。

4、目前以预算为标底调控的招标投标办法与市场运行机制相勃,调整定额单价的权力在政府,即使定额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如果没有政府的红头文件,定额预算单价也不能调整。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对价格直接调控的方式和做法,其实质反映了企业没有“自主定价权”。企业无法依据市场信息,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计划成本,随行就市投标报价。这种招标投标办法既不反映市场需求,也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水平,违背了价值规律,难以开展真正的公平竞争。形成了建筑产品价格和管理体制不合理。建筑产品长期实行的是微利政策,甚至是长时间无利润。目前招标投标压价竞争,招标压价平均在7%左右。

现行的建筑产品价格已到非政不可的时候,继续维护计划经济模式体制下用基本建设预算管理、计算和确定建设工程价格的办法,是违反价值规律,不符合市场经济法则,同时影响企业体制改革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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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条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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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质量问题谁负责

因混凝土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 ...
2023-12-01 15:29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三)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非与其年龄、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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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有什么区别

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和侵犯客体不同。绑架罪的犯罪目的是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另一个是为索要自己的财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另一个仅侵犯他人的人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 ...
2023-11-27 14:35

窝藏赃物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窝藏赃物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区别)

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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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怎样处理

分居期间债权问题的处理:对于共同债权,夫妻可以协议分割,如果二人能够就一方获得所有债权协商一致,且约定合法有效,那么可由一方获得所有债权,协议不成的,依法交由法院判决。债务问题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 ...
2023-11-03 15:16

工程造价工程款的问题(工程造价和工程款的区别)

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保眼前,长此下去,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正确处理好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是促进建筑市场公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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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拖欠工程款(因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一般诉讼时效、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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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有按揭房产如何去掉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的办理方式入下:1、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携带身份证件、房产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兴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去掉其中一方名字法律主观:离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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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不同法律分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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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问题是夫妻共同承担吗(离婚后,婚前债务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离婚负债需要一起承担吗离婚负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经营生意所产生的负债,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负债是夫妻共同承担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协商分摊或者由法院判决,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一般应当由双方共同承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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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和职务侵占的区别(职务侵占怎样能不坐牢)

对于贪污罪而言,犯罪客体并非只能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其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刑法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过程中或者是在国际交往活动中收受的礼物,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对二者犯罪客体的分析,可以得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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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工程款找谁要(开发商破产了购房者怎么办)

与西安市采取了相似思路的是今年4月大庆市住建局联合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烂尾楼”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全部缴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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