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
【答案】:B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A项正确,结婚数辩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败毕颂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小红19岁,不满20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因此婚姻无效。
B项错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张三受察郑胁迫和李四结婚,婚姻效力为可撤销而非无效。
C项正确,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贾宝玉和薛宝钗为表兄妹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无效。
D项正确,甲和乙结婚后又和丙结婚,构成重婚,婚姻无效。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二
法律主观:
判婚姻无效规定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液升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笑则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闹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三
在现实社会中,根据我国婚姻法中,无效婚姻四种情形可能存在非法监禁、非法同居等多种违反不同法律的行为,附带破坏家庭、传播疾病等危害。那么,无效婚姻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婚姻,要尽量避免。对此,我就相关知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介绍。
违反婚姻法的无效婚姻四种情形是什么
无友枯茄效婚姻有弊无利,只会伤害双方当事人和其家庭。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如下所述: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重婚违反婚姻法,近亲结婚影响后代的发育和智力,不利于我国人口结构、经济发展,带病结婚会造成传染。关于未到规定年龄结婚,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还未到法定年龄就就举办婚礼的现象越来越多,尤其在农村,很多人只是举行了村里的世俗婚礼,由于未到法定婚龄,根本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最终两人分手很多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其次,对于还没到法定年龄无法领证的同居的男女朋友,未婚生育的可能性更高。因此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另外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始无效婚还是可撤销婚均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好察要件,所以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两种。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实质要件,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撤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就是指双方当事人欠缺结婚合意的婚姻。凡是属于严重违反公益性结婚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属自始无效婚;一般性违反公益要件或违反公益要件的婚姻,属可撤销婚。
一、无效婚姻的定义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二、败塌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述,我整理有关无效婚姻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只要是被胁迫的婚姻,都可以撤销。重婚属于犯罪,可将当事人告上法庭。无效婚姻的彩礼可要求退还,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也已经详细介绍。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四
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包括:有夫或有妻、近亲结婚、重婚。这些情况下纳团所结的婚姻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婚姻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些法律障碍或违反了法律规定,导致婚姻关系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我国民法唯茄尘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1.有夫或有妻。一方已经有配偶,而另一方不知情或与其私自结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2.近亲结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其他法定近亲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因为这些婚姻会存在健康遗传等风险,违反社会公序良俗。3.重婚。一方与多个异性结婚并且同时保持婚姻关系称为重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以上三种情形下所结的婚姻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法律上认定这些婚姻不存在。因此,无效婚姻可以被撤指禅销或宣告无效。
如果发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怎么办?如果发现自己的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但由于每种情形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判断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法律障碍的婚姻关系。在我国民法典中,有夫或有妻、近亲结婚、重婚是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针对这些情况下的婚姻应当及时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十五条 有夫或有妻、重婚、近亲结婚等情形下成立的婚姻无效。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五
重婚的、禁止结婚的近亲、未到适龄年龄的。
重婚是指之前的婚未唯液闭解除,又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指裂。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如果自身有一些重大疾病或以上因素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对方,否则对方在登记后也可以提出埋轮离婚。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六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婚姻的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你已经建立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第三人另外建立一个婚姻关系,就是重婚行为。只要领取了结婚证,即便是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许说,当时只是一时激动,就鬼使神差的,稀里糊涂地和对方领一个结婚证而已,此后再没有任何联系。如果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又遇到了心仪的人,相见恨晚,很想马上结婚。在没有与前任的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办理了结婚证,仍然属于重婚行为,后一个婚姻是无效的。重婚是第一种无效婚姻的情形。
3、第二种无效婚姻的情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体什么亲属关系之间结婚无效?实质上指的是《民法典》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规定的法律后果。也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无效,近亲属之间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具体都指哪些人,笔者会在其他文章中进行详细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
3、未达到法定婚龄就办理结婚登记,是第三种无效婚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之规定,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这里一定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是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首先,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通过隐瞒事实以及其他非法手段领取了结婚证,婚姻关系也是无效的。
二、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的时限是多少
1、为了维护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稳定,在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时限,超过这一时限,法院不能判决婚姻无效。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袜袜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亩迹。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迅好并偿。
对于整理的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不知道大家是否清楚了解了?无效婚姻尤为重要的就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大家对待婚姻问题一定要慎重,在结婚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婚姻的法律法规,如果你还有疑惑或者想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相关咨询。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七
婚姻是属于非常重要的法律关系,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就会形成夫妻关系,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无效的婚姻同样比较多,那么不属于无效婚姻有什么情形?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就是指属于有效婚姻的情形。有效婚姻的情形则是指双方符合结婚条例,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属于有效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余毁升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利害关系人包括余链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竖老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