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案件能否撤诉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婚姻无效案件能否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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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案件能否撤诉
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案件不准许撤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时发现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婚姻关系则转为有效,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以准许。
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案件能否撤诉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一旦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这是因为婚姻无效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无权自行处分,即不得撤诉、不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