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公司股份转让平台有哪些)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
股权转让前提条件:
1、公司依法设立;
2、股东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3、需要有关机关批准的,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宽租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好巧判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友改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二
如今,对于企业来说,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有时会在经营期间遇到需要转让公司股权的情形。那么,转让公司股权有哪些限制?企业又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呢?下面本文将带大家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转让公司股权有哪些限制?
一般来说,有关于转让公司股权的限制,其主要有: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纯袜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二、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通常,企业转让公司股权,基本按照如下步骤来进行: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转让公司股权的可行性,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股权转让双乎烂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再次召开公司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做顷激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六、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七、股权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八、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九、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有关证明材料准备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至此,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操作全部完成。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0元转让股权需要纳税吗
股东转让股权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三
一、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即股东可以不经股东大会同意而将全部或部分出资额相互自由转让。投票赞成。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以其他方式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限制转移:由于必须控制或控制交通运输,通讯,大中型航运,能源行业,重要原材料,市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的转让不能使国有股持股或亏损,必须持仓,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实有必要,非国有国有控股必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股东将辩滚睁股权转让给除股东以外的第三方
“在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应征得另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股东应将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询问。允许后,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完全未答复,按照约定转让,一半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进行转让;如果未购买,则视为已同意转让。”
可见,外部股东向第三方转让其股权时无需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只有股东将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征求意见,他绕过股东委员会无法或困难公开问题(新公司法第38条删除了股东大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决携岁议权的人),由旧公司法的股东委员会集中统一的决策权转化为新公司法上的股东个人分散了个人的同意,充分体现了资本自由流动的原则。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转让股东的通知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的转让项目应包括拟议的受让人,拟议的转让价格,合同价格,支付方式等,以便其他股东可以作出。合理判断并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强制执行股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未在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行使优先权的股东,视为放弃了优先权。”
作为公民财产权,股权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强制执行股本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执行程序的其他法律规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通过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执行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向人民法院。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一项强制性的转让措施。
强制执行股权引起的股权转让,除满足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或者受下列因素影响:
1、有执行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依据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及其仲裁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件,上述执行依据应具有支付内容,否则不应当作为强制执行股权的基础,不能扩大解释。
2、在执行过程中履行通知义务。为了在相同条件下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只有依法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才能执行转让。
3、强制执行股权的范围应以执行基础确定的金额和执行成本为限。
四、反对股东行使回购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新的《公司法》第74条规定:“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其股份: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已经连续五年实现利润,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2)公司主要财产的合并,分立或者转让;
(3)公司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后继续经营,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便该公司继续。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六十日内,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购买协议,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谓异议股东行使回购权,是指当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有重大利益时,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获得其股权。,这也就是撤回股票,这是补救股权转让的一种特殊方式。近年来的司法惯例,由于股东之间的相互压制,公司陷入僵局以及以撤回诉讼为目的的股东个人情况的变化逐渐增加,但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尚无明确或其他救济手段在上述情况下,新公司法突破了传统的资本制度概念备兆,引入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
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精神,作为异议股东转让的一种特殊补救措施,反对股东要求回购权的权利应符合三项法律条件之一。程序中要求对回购权提出异议的股东必须是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事项的解决方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其他股东无权行使回购权。
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导致股权的合法转移
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的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死亡后依继承人继承财产,作为股东个人财产财产出资的股东出资,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也应依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财产,继承人继承股东的资格,成为公司的股东,已取得股权,有权享有资产的权益,参与制定股东权益等重要决定。同时,新的公司法在此取代了继承人的股东资格。换句话说,公司的组织章程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继承股东资格。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的性质,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一定存在相互信任关系。如果股东不希望自然人股东继承股东的资格,那么在制定公司章程或依法修改公司章程时,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的资格。继任者不能继承,如果是这样,那么,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在获得一定数量的资本后,股东当然就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四
公司股份转让条件有:
股份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蔽困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清虚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宏正念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五
股份合作 企业股权转让 有以下有效条件: 1、 股权转让协议 依法成立并生效; 2、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公司已注销原股东的 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的有关记载已修改; 5、公司已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厅毕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弊历出资额的记载。对公扮卜芹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六
公司股份转让 的情况: 一、在 公司的股东 之间进行。迅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 优先购买权 。”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股份 的程序: 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氏毁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亩核兆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七
一、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够彼此转让悉数或部分股权”,即股东能够不经股东大会赞同而将悉数或部分出资额彼此自在转让。投票拥护。可是,国家有关政策以其他方法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约束搬运:因为有必要操控或操控交通运输,通讯,大中型航运,能源行业,重要原材料,市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的转让不能使国有股持股或亏损,有必要持仓,假如依据公司的状况的确有必要,非国有国有控股有必要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除股东以外的第三方
“在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应征得另一半以上股东的赞同,股东应将其书面告诉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问询。允许后,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告诉之日起30天之内彻底未答复,按照约定转让,一半以上的其他股东不赞同转让,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进行转让;假如未购买,则视为已赞同转让。”
可见,外部股东向第三方转让其股权时无需实行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只有股东将书面告诉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征求意见,他绕过股东委员会无法或困难公开问题(新公司法第38条删除了股东大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决议权的人),由旧公司法的股东委员会集中统一的决议计划权转化为新公司法上的股东个人分散了个人的赞同,充分体现了资本自在流动的准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告诉转让股东的告诉义务,以书面形式告诉的转让项目应包含拟议的受让人,拟议的转让价格,合同价格,支付方法等,以便其他股东能够作出。合理判断并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强制实行股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则:“人民法院依照法令规则的强制实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未在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二十日内行使优先权的股东,视为抛弃了优先权。”
作为公民产业权,股权能够成为强制实行的对象。强制实行股本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实行程序的其他法令规则,依据债权人的请求,通过拍卖,变卖或其他方法强制实行有用的法令文件,指向人民法院。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一项强制性的转让办法。
强制实行股权引起的股权转让,除满意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或许受下列要素影响:
1、有实行依据。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实行依据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及其仲裁判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件,上述实行依据应具有支付内容,否则不应当作为强制实行股权的根底,不能扩展解说。
2、在实行过程中实行告诉义务。为了在相同条件下维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只有依法抛弃了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才干实行转让。
3、强制实行股权的规模应以实行根底确认的金额和实行成本为限。
四、对立股东行使回购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新的《公司法》第74条规则:“在下列任何状况下,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对立票的股东能够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其股份:
(1)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但公司已经接连五年完成赢利,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赢利的条件;
(2)公司主要产业的兼并,分立或许转让;
(3)公司在公司章程规则的经营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则的其他闭幕原因发生后持续经营,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便该公司持续。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六十日内,假如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购买协议,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所谓贰言股东行使回购权,是指当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有严重利益时,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对立票的股东有权要求获得其股权。,这也便是撤回股票,这是补救股权转让的一种特别方法。近年来的司法惯例,因为股东之间的彼此压制,公司陷入僵局以及以撤回诉讼为目的的股东个人状况的改变逐渐添加,但依据法令规则,现在尚无清晰或其他救济手法在上述状况下,新公司法突破了传统的资本准则概念,引入了贰言股东股份回购。
依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精力,作为贰言股东转让的一种特别补救办法,对立股东要求回购权的权力应契合三项源陵法令条件之一。程序中要求对回购权提出贰言的股东有必要是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事项的解决方案投对立票的股东,其他股东无权行使回购权。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八
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想要转让股权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才可进行股权的转让。此处,或许有网友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公司在满足哪槐大些前提条件之下才能进行股权转让呢?针对该问题,诸位不妨耐心地看看如下内容:
一、公司依法设立:众所周知,公司是股东的载体,公司股东的股东权依赖于公司的存在。简而言之,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人当然不能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转让股权的资格。
二、股东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各位小伙伴们需记住,作为公司的股东,无论是原始出资人还是继受获得公司股份的受让人,必须在工商行政管悉明段理机关登记股东资格睁誉。
三、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值得一提的是,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另外,大家需注意,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四、除此之外,公司想要进行股权的转让,还需要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