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见了如何去讨债
债务人找不着怎么讨债
法律主观:
债务人找不着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野迟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乱贺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如何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
法律分析: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碧物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债权人怎么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
法律分析:债权人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一、由债务人瞎返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债务人失踪了的要怎么办 讨债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主观:
债务禅念人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皮亩请宣告其失踪。债务人失踪了后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依法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则是时效问题和证据问题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跑了,怎么讨债?
联系债务人并谈判还款计划。如果债务人是朋友或家人,你可能会选择先试着与他们谈判,看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这可能需要花费姿握一些时间和耐心,但是如果你能够与债务人达成共识,你可能会避免采取更极端的措施。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债务人不愿意还款或不愿意与你谈判,你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措施。这可能包括起诉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措施。这可能需要一些费用和时间,但是如果你能够证明你有法律依据要求债务人还款,你可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寻求第三方协助。你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协助,如信用评估公司或催收公司。这些机构可能会帮助你追回债务,但是你需要注意他们收取的费用,以及他们在追债过程中所使用的方式和方法。
不管你采取哪种措施,都要谨慎和明智。如果你决定采取法律措施或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确保你了解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并确保你与这些机构的合作是合法和透明的。
债务人找不着怎么讨债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讨债:1、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2、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尘禅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蔽兄碧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