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被传唤意味着什么(取保期间被传唤是好还是坏)
法律规定取保被传唤正常吗?
法律规定取保被传唤是属于正常的情况,传唤就是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讯问,只要是符合正常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对当事人进行,但是传唤的过程中不能超过时间,如果超过了那么就是属于不合法的。
法律规定取保被传唤正常吗?下面我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律规定取保被传唤正常吗?
是正常的;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 ,并不是案件的完结。
办案机关还要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警察传讯当事人是正常现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取保候审也是属于执行刑法的一种,但对于在取保审审的期间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每天进行报道,随时配合执法人员侦查,如果有任何传唤的情况都必须要按时接受调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
取保候审被传唤意味着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不会停止侦查,叫你去接受调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传唤。你的被“传唤”意味着你涉嫌的案件还未侦查终结。
一般取保候审的每三个月会会面一次,也有可能是警方准备移送起诉了,传唤你去通知。
一般程序:
英美国家要求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尽快由法官或警察决定将其保释还是羁押,一般来说,保释的程序分为申请、听审、裁定以及救济四个阶段。
1、申请
这一阶段一般处于每个诉讼阶段结束之后,最为常见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强制到案之后。但是由于英美各国将保释在一定范围之内作为一种权利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告人自己无须提出申请,而由具有保释决定权的官员依职权批准。
根据英国《1994年的刑事司法与公共秩序法》第27条的规定,警察能够对被告人的保释附加除了要求被告人居住在保释旅馆之外,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条件。
2、听审与抗辩
听审并非保释程序的必经阶段,因为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获准保释条件的情况下,法官没有必要举行听审,而可以直接决定保释。美国《1984年联邦保释改革法》规定,法官只能在听审后才能决定羁押被告人,对于暴力性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和可能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的案件。
应由检察官提出申请,司法官举行听审。在其它案件中,法官一般可以依职权决定听审。保释程序中也突出体现了当事人主义的抗辩性原则,当检察官与辩护律师双方不能就保释与否达成一致时,那么法院将进入一个完全抗辩的模式。
在决定是否保释的过程中,法官必须聆听被告人的辩解,并且在公开法庭上听取控诉方和被告方的辩论。所有拒绝给予保释的决定也是公开作出的。法院必须将拒绝保释或科加保释条件的理由作详细记录,并且应当尽快地将记录副本送达被告人。
一般来说,保释决定的作出必须有律师和检察官的参与。
3、裁定
不论法官是否同意保释都必须作出正式裁定,因为这一裁定将成为被告人申请救济的基础。若法官准予保释,则裁定中必须明确被保释人所应遵守的条件以及违反保释规定后的处罚;若法官不准许保释,则其必须明示否决的理由。
4、救济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英美各国对保释的救济也规定得较为详细。苏格兰《1995年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对保释决定不服也可以通过复审和提出上诉的方式来寻求救济。
此外,英美国家大都规定了有关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人身保护令是对关押者发出的一种司法命令,其作用是对羁押或监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违法的羁押或监禁加以纠正。
取保候审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至七十一条所规定的刑事案件查办过程中,刑事立案后为保证案件顺利办理,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个人人危险性‘’一一对构成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致危害社会。
即在候审期间不会自杀、逃跑丶毁灭伪造证据、威胁被害人丶证人改变证言、串供丶重新犯罪等等妨害诉讼危害社会的行为,经当事人,法定申请和办案机关审查同意采取保证人担保或提供一定数额担保金担保的方式,有条件的暂不收押予以释放保证‘’随传随到丶不误审查‘’的刑事强制措施。
总体上是在保障诉讼的前提下,从人性化、理性、平和的角度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总体上是在保障诉讼的前提下,从人性化、理性、平和的角度、遵循比例性原则,从处罚与危害性相适应的角度以及从人权保障的角度适用取保候审。从现有法律规定及强制措施体系看,取保候审可能成为替代逮捕的措施,呈现出进一步扩大适用的趋势。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保证金收取数额的依据作出了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保证金收取数额的依据作出了规定,比较灵活的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经济状况、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等综合因素确定保证金数额,增强了保证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力。同时,对于保证金的收取及返还方式作出规定,保障了被取保候审人的权益,增进了司法透明度。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另外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增加了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从事特定活动及不得与特定的人见面或通信,减少了被取保候审人在犯罪或干扰诉讼的可能性。
如果说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刑,那么得看具体案件情况了
如果说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刑,那么得看具体案件情况了。正常的司法程序是公安机关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之后还需要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
等到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起诉到检察院,再由检察院进行审查,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由犯罪事实发生且证据充分,那么就会公诉到法院。
附加的条件,就是公检法,只要传唤当事人,当事人就要随传随到,而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有违法犯罪,或者违反取保候审纪律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做到上述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在开庭审理之前就不会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说不会再被关押到看守所里。
取保候审是法定强制措施中的一种
取保候审是法定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在本质上是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低的犯罪分子拘留、逮捕的替代措施。
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侦查机关还是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以后便移送审查起诉,然后会被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
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构成犯罪,那么最终是会被法院判刑的。只不过,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犯罪情节轻微、人身危险性较小,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一)很有可能被判管控、拘留或是单独可用附加刑的;(二)很有可能被判刑期之上酷刑,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三)身患比较严重病症、日常生活不可以自理,孕期或是已经喂奶自身宝宝的女性,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四)羁押期限期满,案子并未受理,必须采用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被检察院传唤意味什么
法律主观:
取保候审 期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可予以拘留、 逮捕 。另外取保候审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去做什么
【法律分析】: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案件到检察院阶段,检察院要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只是走一下法律程序。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或司法机关传讯被告人的,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告知义务,也有可能说明案件可能会在近日移交检察院起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随传随到,否则,可能会没收部分保证金或全部保证金,严重的会取消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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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公安局传唤有什么事
传唤有三种:
一是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可以依传传唤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一般根据规定视情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二是行为人有违反治安行为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如果行为人拒绝传唤,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即强行带至公安机关;
三是行为人有其他行政违法(除治安管理处罚法)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传唤,但不可强制传唤。
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就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而如果是刑事传唤,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此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也有可能对必须到庭的被告进行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然可以采取拘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不到20天被传唤怎么回事
一、取保候审不到20天被传唤怎么回事
1、取保候审不到20天被传唤是合理合法的,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并不是案件的完结,也不会因为取保候审停止办理案件。办案机关还要的进一步侦查、审查,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正常现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做取保候审担保人的后果是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后果有:
1、司法处分即罚款。法律规定,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遵守保证义务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2、民事责任即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
前天取保候审了,今天检察院传唤了,严重吗
不严重,按照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可以随时传唤。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对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