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标准(事故认定标准死亡人数)
事故认定标准一
一般事故的认定标准: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可判定为一般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按照人员死亡数、重伤数和经济损失程度,一般分为四个事故等级:
1、一般事故;
2、较大事故;
3、重大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庆友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属于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属于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友掘,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好差核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属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属于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事故认定标准二
安全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一般事故,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因一方迟悉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肆余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裂旦滚、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事故认定标准三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薯扒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数世事故。这四种认定标准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的。
如果在具体的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着安全事故,那么相关的单位负责人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比如说如果是造成了较大的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重大事故的话,承担的责任要更加重。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此孙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事故认定标准四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主要是:1、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并导致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2、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事故当事人咐弯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则的不当行为;4、行为人没有做出合理的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义务。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槐穗意外事故的衡明闷,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事故认定标准五
事故责任的认定,在中国目前被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根据现行的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等一系列法律的规定,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进行了较为宽泛的划分。具体划分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无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如告腔果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都无过错的,则对应损失由双方分担。
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搜戚、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袜漏衫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认定标准六
法律分析: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标准为:死亡人员达到三十人,或者重伤人员在一百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以上的标准进行判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单位的负责人报告。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陵塌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衍生问题:
公司安全事故类别分为哪四类?
1.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在企业生产活动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使人体组织突然受到损伤或纳启使部分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工作中断满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含一碧昌个工磨搭作日)。
2.火灾事故: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凡发生着火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大的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警事故。
3.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爆炸,使企业洞汪如财产遭受损失或人员受到伤亡以及造成停产等,称为爆炸事故。
4.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做法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假冒、不合格以及报悔游扒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
事故认定标准七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悔隐枣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是否承担全部责任:
1、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2、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碧拆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携孝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事故认定标准八
事故的划分标准: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弊明物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事故分类是什么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槐册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租液,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