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了对方不去办离婚(离婚协议签了对方不去办离婚怎么办)
离婚书牵了协议男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自愿离婚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程序流程:
1、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2、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
3、您的配偶会在接到起诉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5、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6、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签了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去领离婚证
法律主观:
按你所说应是协议离婚,不知手续办了没有,如有那婚姻关系已无法恢复,除非你们自愿复婚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但对于财产部分可以起诉。如没到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那直接 去法院起诉离婚 即可,那份协议也就自然没什么效力了。如有必要,可聘请律师介入,这样方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是否聘请由你自己决定,另律师囿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可能为你进行很详细的解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签订后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签订后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
2、离婚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在领取离婚证以后,离婚协议生效。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
1、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即是说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完成了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或者判决离婚这一事项。只要达成了这一条件,离婚协议就应当发生法律效力;
2、离婚协议条款中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内容属于无效内容;
3、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签了对方不去办离婚
法律主观:
签完离婚协议对方不肯去办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后。离婚协议开始生效,具备法律约束力,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约定事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已签字,但一方不去办理
离婚协议签完之后其中一方不肯办理离婚证的话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了,因为离婚的方式,除了协议就只有诉讼,其他别无选择。离婚协议书根本就不代表着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既然另一方不愿意到民政局办离婚证,就说明当事人是签了离婚协议书以后又反悔了。
一、离婚协议签完后其中一方不办离婚证怎么办?
一方不去办理离婚证的话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书什么时间生效?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实际上,离婚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本身就是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之后,在此之前,双方都还有可以反悔和协商的余地。对于另一方不到民政局办离婚证的这种做法,也并不能凭借离婚协议书就申请法院直接判定解除婚姻关系,尽管自己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离婚,但这种情况也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了。
签了离婚协议一方不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签了离婚协议一方不去的情形,是无法进行离婚登记的,其当事人是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签了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去办理手续怎么办
法律主观:
签了离婚协议书对方不去办理手续的处理方式:此时一般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另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签了离婚协议不肯离婚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 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身份证到原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领取离婚证;如果是 一方不同意 或 签了离婚协议 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 原告所在地 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 第二次起诉 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办理离婚登记 手续,也就是俗称的协议离婚。除此之外《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还规定了另外一种离婚的方式,那就是诉讼离婚。实务中,夫妻要 解除婚姻关系 ,选择哪一种方式来办解除手续,这个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不过,从大多数的情况来看,如果双方并没有产生什么争议,也是同意离婚的,往往优先考虑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冷静期到了对方不去怎么办
协议离婚冷静期到了对方不去的处理方法如下:
1、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一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2、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明离婚事由和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的材料,如协议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
3、如果对方拒绝签署离婚协议,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离婚判决。
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结婚证:用于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2、身份证:用于证明双方身份和个人信息。
3、公共财产证明: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以及夫妻个人财产的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4、收入证明:包括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收入证明、证券投资收益证明等。
5、子女证明:包括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费用支出证明等。
6、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书等,用于规定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离婚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离婚前与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并在协议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产生纠纷。同时,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也需要保持充分的沟通,并根据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签字了一方不去可以离吗
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不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只要其中一方不到场,即使有离婚协议书,那么另一方也无法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办理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都需要到场,缺一不可。因为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要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择适当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通过律师或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申请:根据选择的离婚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律师、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4、庭前调解:人民法院会安排庭前调解,希望夫妻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5、庭审: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会安排庭审,夫妻双方需要在庭审中提交证据、陈述事实和诉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审理。
6、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7、执行: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并完成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认真考虑和慎重处理。在离婚之前,双方可以采取沟通、咨询、调解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避免走向离婚。如果必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