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是不是从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模板)
补充协议是合同吗
法律主观:
补充协议不是从合同。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与原合同内容具有同样效力,是原合同的一部分。 补充协议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是主从合同关系吗
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属于主从关系,即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是主从关系。补充协议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原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没有进行约定的内容。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
2.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3.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提醒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会冲突吗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可能会产生冲突。但一般来说,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修改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属于该合同的特别化约定,故该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冲突或者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修改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属于该合同的特别化约定,故该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冲突或者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民事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增资协议与补充协议是否构成主从合同
一、补充协议是否为从合同
补充协议不是从合同。两种区别具体如下:
1.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与原合同内容具有同样效力,属于原合同的一部分。
2.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二、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协议补充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主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
合同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1.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
2.主合同成立且有效。
提醒您,合同的补充是以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自然就没有合同补充的必要了。另外,对合同进行补充的方法应该按照顺序进行,首先应由当事人进行协议补充,在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当事人经协商但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后一种方法对合同予以补充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而不是合同当事人。
什么是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定义是:当事人就合同中约定不明的重要事项,再次协议,进行补充约定的协议。且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可以根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认,仍不能确认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认。
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
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合同补充协议与变更协议的区别
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内容上,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
变更协议,主要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
其实从名称上,法律上和实践中意义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用变更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补充。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对于主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但这又与变更合同不一样。实践中,当事人之所以会格外再签到补充协议,主要还是因为主合同中存在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的不是很清楚的事项,因此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做出补充说明。很多时候合同生效后,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内容,往往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做出补充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补充合同还是补充协议
法律主观: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一、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吗1、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比如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2、补充协议不是从合同,它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与原合同内容具有同样效力,是原合同的一部分。二、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3、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4、补充协议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了。三、补充协议的效力1、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2、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法律主观: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 合同的成立 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