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以冻结原告财产吗(被告可以申请冻结原告的财产吗)
原告申请保全被告的账户会被冻结吗
法律主观:
被告可以申请冻结原告的账户。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被告可以申请冻结原告的账户吗
法律分析:被告可以申请冻结原告账户的。对于满足财产保全法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财产保全申请后,法院经过审查会做出冻结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信息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强制执行后冻结账户钱会打到原告?
强制执行后冻结账户钱不会打到原告。
如果被告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并且在执行阶段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原告无法获得赔偿。但是,如果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并且被告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那么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扣押、冻结被告的财产并对其进行拍卖,然后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原告。因此,尽管被告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但如果其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原告仍有可能获得赔偿。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执行:申请人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书应包括要求执行的文书、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
2、确认执行案件: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申请进行立案审理,并发出执行通知书;
3、查找财产:执行通知书发出后,执行法官会着手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以便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执行法官会根据法定程序制定执行方案,并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方式包括查封、冻结等;
5、结案:当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债务后,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如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债务,则执行法官将依法采取更严厉的措施,直至执行到位。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强制执行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的被告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发生民事纠纷无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官司解决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一般要提交起诉书。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不能申请财产保全,所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于这个问题我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一、民事诉讼的被告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1、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不能申请财产保全,所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1、多个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也就是按照申请先后顺序采取财产保全,不得重复财产保全。
2、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3、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4、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符合保全条件,法院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
被告欠我3万元不还,现已到执行阶段,请问我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他价值200万的房子么
不可以,针对3万元的债务,不能申请查封200万的房产。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可以要求查封该房产。
法律分析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判定执行实施案件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应当先行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再根据委托评估价格认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例如,案件的标的数额是3万元,而申请查封的资产价值200万元。执行法院未确定执行标的数额或未委托评估确定查封财产价值均构成认定事实不清。
针对小额的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被执行人的账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针对超额查封问题,可以寻求的救济:
一、面对超标的查封,被执行人可通过执行异议及复议程序进行救济。
二、申请人在面对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需要做好价值评估方面的答辩。
三、注意执行异议、复议的救济与执行监督制度的协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被告可以申请财产诉讼保全吗
看是财产保全还是证据保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被告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但被告无法申请财产保全,只有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诉讼参加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被告同样属于诉讼参加人。被告可以申请对原告的财产保全。民事案件,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无论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都可以对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不会受审理程序的限制。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起诉离婚被告可以冻结原告帐户吗
现在社会的 离婚 率越来越高,财产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对于 起诉离婚 ,上诉的一方是原告则另外一方为被告,原告可以冻结被告的账户,那么起诉离婚被告可以冻结原告帐户吗?是值得探讨。不过,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需要冻结对方的账户都需要向法院申请,这样做是防止某一方把财产转移。 诉前和 诉讼 中,起诉离婚被告可以冻结原告帐户吗?回答当然是,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 财产保全 措施包括冻结对方银行账户等,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需提供一定比例的财产进行担保。 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需要通过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 证、帐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包括城市分理处、农村营业所和城乡信用社主任。下同)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查询 人对原件不得借走,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银行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二、关于冻结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 经济犯罪 案件,需要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 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经银行行长(主任)签字后,银行应当立即凭 此并按照应 冻结资金 的性质,冻结当日单位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原帐户冻结,不能转户)。如遇被冻结单位银行帐户的存款不足冻结数额时,银行应在六个 月的冻结期内冻结该单位银行帐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数额。银行在受理冻结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冻结单位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发现不符的,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发生失误,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被冻结银行存款的单位作出解释。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 三、关于扣划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作出免于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和结案处理的决定,在执行时,需要银行协 助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 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制裁决定的副本或行政机关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副本,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书、 刑事案件立案 报告表的副本)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银行应当凭此立即扣划单位有关存款。银行受理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执行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如发现不符,或缺少应附的法律文甫揣颠废郯肚奠莎订极书副本,以及法律文书副本有关内容与“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和所附的法律文书副本。 综上所述,被告冻结原告的账户情况是比较少存在的,大多数是原告冻结被告的账户。如果原告撤诉或者败诉,那么被冻结的账户就可以申请解冻。总的来说, 起诉离婚被告可以冻结原告帐户吗 这个问题是双面的,被告冻结原告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证明材料以及冻结的目的,要判断是否符合账户冻结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