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责任承担
1、如果是由施工单位引起的质量问题,则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设计单位的设计问题导致质量问题,则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监理单位在质量管理和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纠纷责任认定,具体如下: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3、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
4、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下列有关费用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有()。
1、(2)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②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③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④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3、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施工方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④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顺延。
4、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妁人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哪些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是: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主观:发包人应负责给第三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情形: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分析: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合同履行。发包人应负责赔偿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以及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下列关于发包人和承包人施工安全责任及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承包人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商定或确定方式予以补偿。故选项A、选项C正确。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 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①工程承揽;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③安全生产管理费用;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B 正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这是总包单位的法定责任。C 错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C: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选项D: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答案】:B、E A 选项错误,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C 选项错误,负责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D 选项错误,最迟于开工日期7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有哪些需承担连带责任情形?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法律分析: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建筑工程中有哪些连带责任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规则: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因此,在合法分包的情形下,总承包人、分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