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吗
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吗一
开庭后,原告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但是变更诉讼请求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开庭后,如果被告一方提出反诉,由第三者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是可以合并审理变更诉讼的请求的。
开庭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
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余袭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
第一百五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第一百五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乎迅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岁毁此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第一百六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吗二
法律分析:开庭后是不能随意更改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的,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掘谨哗、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判行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晌猛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吗三
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不会同意,任何的民事纠纷一般都是会涉及到诉讼标的,在法院受理民事纠纷之后,开庭审理纠纷案件之前,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改诉讼标的,但是法院若是已经开庭审理,一方当事人当庭提出变更请求,这是不前灶携会被法院所受理的。
一、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会同意吗?
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不会同意,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请求,这种请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胜诉。在起诉后开庭审理前,法律事实往往会发生许多变化,例如,原告原诉讼请求是赔偿医疗费1000元,然而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又因为病情的变化,花去了医药费200元,那么,他的诉讼请求就增加为1200元,此时,我们把原告的这一诉讼行为称之为增加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是变更诉讼请求呢,举例来说辩胡,如果原告诉讼请求是依据合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起诉后,感觉依据侵权之诉更为妥当,这种诉请的变更就称之为变更诉讼请求,由此看来,前者是量的变化,后者是质的变化。
二、标的额怎么计算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慧伏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
三、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
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
涉案标的额一般是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四、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的关系
涉案金额是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
涉案标的额一般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两者很难说有什么特定的关系,因为涉案金额有可能等于标的额也有可能小于标的额。
诉讼标的额与案由、诉讼标的,都是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就需要确定的,这是由于司法机关在要求支付诉讼费时,也是根据这些信息来加以确定的。任何的民事纠纷案件,若是想要变更诉讼标的额,是需要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就提出变更的请求的。
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吗四
1、开庭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
3、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一般原告在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变更诉请不能超过2次。超过2次的、法院会要求原告必须明确自己的最终诉请,或者要求原告撤诉,确定诉请后另案诉讼。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更改其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如果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其最初的诉讼请求存在缺陷或不合理,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诉讼请求。法院会考虑原告的申请,但同时也会考虑被告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对诉讼请求修改有异议,法院会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裁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告在开庭前就已经意识到诉讼请求存在问题,应当在起诉状或补充起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的修改,而不是在开庭后申请修改。如果原告在氏弊开庭后才提出修改诉讼请求的申请,需要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进行审查。
法院能否改变原告的事实根据和诉讼请求?
法院能否改变原告的事实根据和诉讼请求,按照谁主裂模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是不应该这样的。但是,现实中这种情况确屡见不鲜,往往很多的案件,法官没有居中审理,结果就会出现法院(法官)根据自己的意愿,改变了原告的事实根据和原告的诉讼请求,偏离了原告的诉讼目的。作为一个案件,法官法庭就应该围绕原告提出的事实和诉讼请求作为案件的主体,法官(法庭)即使发现原告的事实根据和诉讼请求有问题,也应该征求原告的意见,在征得原告的同意之下法官(法庭)才能有权利更改原告的事实和诉讼请求,否则法官(法院)擅自改变原告的事实根据和诉讼请求严格来说,是侵犯了原告的诉讼权利,作出的判决、裁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百三十二歼源族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吗五
法律主观:
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 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蔽乱法院总是根据每一个具体诉讼标的来作出判决的, 不大可能笼统地对原告所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作出樱搭判决。
法律客观:
《 诉讼费 缴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宏颂档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吗六
开庭后,原告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但是变更诉讼请求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开庭后,如果被告一方提出反槐升腊诉,由第三者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是可以变更诉讼的请求的
法律依铅滑据:《中笑迟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