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资料有哪些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资料应具备证明(无身份证的户口本)、咨询驾驶证网络事务所或交通队开具)、交通事故证明、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等。交通事故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伤害造成的人体伤残。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命、工作和社会活动的丧失。
二、注意以下事项:
1、受单位委托,被评估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并由办案单位签字的残疾评估申请书;委托个人的,应提供本人签名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受伤初期及治疗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线及诊断报告;
3.鉴定机构需要时,向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鉴定被扶养人劳动能力时,还应当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户籍证明;不能证明的,应当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说明;
5.鉴定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诊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
6.接受伤残鉴定的人员应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
三、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等级
一级:胸椎损伤引起的严重畸形愈合和呼吸功能障碍。颈部损伤引起的严重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部严重畸形,严重呼吸功能障碍。
_级:胸椎损伤引起的严重畸形愈合和呼吸功能障碍。颈部损伤引起的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胸部损伤一级:脊柱胸部损伤引起的严重畸形愈合和严重呼吸功能障碍。颈部损伤引起的严重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部严重畸形,严重呼吸功能障碍。_级:胸椎损伤引起的严重畸形愈合和呼吸功能障碍。颈部损伤引起的毁州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广泛严重胸膜粘连或胸部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_级:胸椎损伤导致的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颈部损伤: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广泛胸膜粘连或胸部畸纤基蔽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级:胸椎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颈部损伤: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部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5级:胸椎损伤导致愈合异常,影响呼吸功能。颈部损伤:影响呼吸功能。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部畸形,轻微影响呼吸功能。
第六级:无。七年级:没有。第八级:无。九年级:无。10级:脊柱损伤:胸椎畸形愈合,轻微影响呼吸功能。颈部损伤:轻微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区分呼吸功能障碍的程度。呼吸功能障碍:意外伤害引起的呼吸功能改变。区分呼吸功能障碍的程度,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呼吸功能障碍可分为:1。严重呼吸功能锋改障碍:静卧时出现呼吸困难,体力活动完全受限。2.呼吸功能障碍:在室内行走时呼吸困难,体力活动极其有限;3.呼吸功能受到严重影响,正常速度行走呼吸困难,大部分身体活动受限。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甚至伤残,在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后,如果受害人想要获得一定的赔偿,需要随身携带相关材料,然后到当地相关机构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请求。
交通事故鉴定有什么重要的注意事项
一、做交通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的,在查获肇事逃逸者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历雹芦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车辆鉴定程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鉴定的误区
(1)过度依赖标准、教科书上给出的理论、公式和算法,不考虑具体实际,理论严重脱离实践。
(2)因水平、认识、经验造成的造成偏差。更恶劣的是司法鉴定人因人而异。
二、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2、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肆银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3、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包括医院证明、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4、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肢带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原则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原则
1、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原则如下:
(1)实事求是原则,伤残鉴樱则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3)分别评定原则;
(4)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碧顷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2、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在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脊慧棚鉴定、评估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交通事故二次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被鉴定人(伤者)需要携带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戚纳帆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高雹(鉴定按项目来收费)。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茄谈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