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转包是什么意思(非法转包工程引起的债务承担问题)
什么是分包和转包?它们之间的区别?
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出现工程分包和转包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对于分包和转包之间的区别,大家可能就难以分清了。今天就跟大家讲讲什么是分包和转包?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分包项目培卜就是总体工程项目由几个承包商联合承包,每个承包商分别承包一个单项工程或者几个相关的单项工程项目。这些承包商只负资承担的分包项目部分。
转包项目就是总承包商或总承包公司将其中一个或几个有关工程项目转包给其他国家的承包商。转包单位只对总承包商或者总承包公司负责,它不与国外业主(发包单位)发生任何联系。
分包和转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 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 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三) 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四)在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也就是说,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转包是违法的,在一定条件下分包是合法的,两者的定义也不同。
(1)主体不同。
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则退出承包合同,使得受让人取代承包方成为原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分包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分包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关系中,仅处旅运于第三人的位置。
(2)对象不同。
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
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且该部分分包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
我国法律允许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经发包方认可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所以,依法成立的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转包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予以禁止。
(4)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转包在转让后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主体发生了变更,受让人直接享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注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分包和转包的区别
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如下:
1、分包:指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部分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另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隐猛给其他单位的;分升嫌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转包: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3、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转包和分包的区别
转包与分包有什么区别
转包就是将自己承接的整个工程全部包给其他主体。
分包就是将整个工程分成几个部分分别包给其他主体。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仔芦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实践中,常见耐历的转包念亩带行为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别人;
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但不论何种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转包和分包的区别
【法律分析】: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分包是指工程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工程分成几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是指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整个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分包和转包的共同点是:分包和转包都不直接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工程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不同点是:分包工程时,工程的主体结构不能分包给第三方,工程承包方和分包方都参与工程的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转包的工程承包方将工程整体转包给第三方,承包方不参与工程的建设。由于转包容易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筑市场混乱,所以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出了禁止工程转包团州的规定。
【法律依据】:《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虚或族(试行)》 第十六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倒手转包建设工程项目。前款所称倒手转包,是指将建设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只收取管理费,不派项目差弊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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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和分包的区别
一、转包和分包的区别
1、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一个或若干个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国家现行法律允许工程分包,它与转包的主要区别:
(1)承包人是否将全部工程或工程的主要部分分包给第三人。如果是,则可以认定是一种转包行为。如果承包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仅是将其次工程或工程的少部分发包给第三人,并对整个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则是合法分包;
(2)承包人在将工程发包后是否对工程进行管理。在转包中总承包人通常收取一定信团的管理费后便把工程全部转交给第三人、对于其承包后如何施工不再管理、而在分包中的总承包单位则需要独立完成工程的主体结构建设,并对分包的施工进行管理和控制;
(3)法律对二者的限制不同。建筑工程转包为法律所禁止。但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分包是合法的。
2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明确规定转包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法律规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1)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法律规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61种等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13种;
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包工不包料;
3、条件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无须发包人同意;
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条件下、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5、管理的内容不同。专业分包条件下、总承包方履行的职责主要是专业分包项目包括分部分项、施工过程、施工资料、进场材料设备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即符合性管理、劳务分包管理、则是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包括:提供临设、提供测量放线、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作业与交底的符合性、提供工程施工和防护材料和施工机具设备、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编制质量控制记录、收集质量保证资料、编制竣工资料等、即实施性管理。
分包和转包的概念
法律分析:分包和转包的概念: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陆粗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早芹镇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首者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