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限高杆保险全赔吗
货车撞了限高杆车撞坏了保险公司会全赔吗?
这个问题很好。需要区分以下情况:
1、该地是否应该设立限高杆,或者说限高杆是否合法?如不合法,由设立者赔付;
2、限高杆合法,但其限高与标示不符,应由限高杆设立者赔敬伏伍付;
3、货车如果存在故意行为,由司机赔付;
4、属于意外情形,保险公司赔付;
撞了限高杆保险全赔吗
法律分析:看情况而定,限高杆被撞是经常发生的事,如果不是故意毁坏公共设施,而你的车属于超高,交强险全赔,如果不涉及超高,商业险也会全赔。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碰配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撞坏限高杆保险公司赔偿吗
法律分析:如果有三者和车损就可以申请保险赔付,不要太担心,人没有事情就是万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唯橡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撞坏了限高架没有及时报警保险公司会赔吗?
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你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驾驶证被记12分,还可能会被拘留。如果限高架不符合规范,你也可以拒绝赔偿!
【扩展资料】
一判烂歼、要点解释: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你将限高架撞了,只历哗要造成财产损失(不管是限高架还是自身车辆)都算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2、国内很多限高架都没有达到标牌上的高度,你可以确认一下,如果没有达标,也可以拒绝赔偿!
第一,工程技术规范来说,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限高不得低于5米,三四级公路的限高架不得低于4.5米,如果低于这个高度,是违规的。造成事故当然要承担责任。
第二,限高架建设必须经审批。未经合法审批,而建设限高架是违法的,造成事故当然也要承担责任。
第三,即使经过审批的限高架,高度过低(低于机动车一般载货的2.5米标准)或者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造成事故,也应该承担责任。
二、个人建议:
如果你撞坏了公共设施,比如护栏、路灯杆等等,千万不要先掘冲把车开走等事后再报案。因为这些公共设施也是需要赔偿的,如果你悄无声息的把车开走了,则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事后再报案,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如果在现场打电话报保险公司和交警,车和物品的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偿的,不需要自己花钱。无论什么事故,如果想走保险,尽量现场报案,既能全赔又能省去很多麻烦。
开吊车因吊臂没收在道路上把限高杆撞倒了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开吊车因吊臂没收在道路上把限高杆撞倒了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答:可以赔付
第二十二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或操作人员在使用顷裂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链乎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或操作人员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或操作人员;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5、被保险机动车违法、违规拖带其他机动车或物体。
个人建议:从事吊车工作要合规操作,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