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险公司打官司的真实案例(与保险公司打官司需多长时间)
非营运的车营运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弟弟打官司?
一、 非营运车营运保险公司拒赔怎么打官司
我这边认为在车辆投保的是非运营的情况下运营了,而且发生事故,根据保险合同,如果参加运营活动确实是属于保险公司明列出来的免赔条款,那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他们是可以拒赔的,即使起诉到法院,索赔主张可能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败诉的几率是不小的,也有胜诉的可能,具体的要看律师和法院的判决。但如果是双方事故的话,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保险公司还是应该理赔的。
二、保险公司怎样判定是否非法营运
首先,保险公司怎样判断车上坐的是“朋友”还是“乘客”?业内人士介绍,无论什么专车品牌,只要车源是合法的租赁车,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都必须赔付,赔付额度则根据各家专车公司投保的类型和保费额度确定。但是只要是私家车挂靠的(行驶证为非运营车辆),无论购买了什么类型的保险,保险公司仍可以拒赔,最终只能靠法院裁决。第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表示,若私家车与租赁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而被用作专车的话,那么私家车的性质就变成了营运性质,在这种情况下,若租赁公司或者专车公司有帮车辆投保营运性质的车险,那么在发生车险责任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若车辆并没有投保营运性质的车险,仅仅投保了普通的商业车险,保险公司在认定其是营运性质的时候是会拒赔的。“不过保险理赔人员在查勘车辆性质的时候存在一定困难,一般会从车辆行驶记录频繁程度来观察,最直接的就是能否找到车辆的租赁合同,在上述情况都无法判定的情况下只能凭借搭乘车辆的同行人的说法作为证据,以此来判定到底是载客还是朋友。”
所以对于弟弟来说,首先先看一下自己营运的公司是否给车辆投保了营运保险,如果没有,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来说都是会拒赔的,在起诉到法院的时候,我们也不是没有胜诉的可能性的,重点就在于怎么判断我们的车辆确实是非营运了,所以也不要灰心,具体的打官司的结果还是取决于律师和法院的最终裁定。
开车撞人了我全责,我买的全险,现在伤者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法院会怎么判?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小汽车撞了行人并且是汽车的全责,但是这个汽车是买了全险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伤者起诉小汽车的车主和保险公司,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一、汽车的全险指的是哪些保险呢?
在讨论法院怎么判决之前,我们需要弄懂汽车的全险,究竟指哪些保险?保障车主的什么权益。其实一般来说汽车的全险包括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这几项。这是主要的几项,有些可能还附加有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等。所以如果车主购买了汽车的全险,那汽车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是在买保险的时候车主也不能重复投保,就比如有人认为自己的汽车比较容易受到损失,就想买多重车损险,这也是不行的,只能买一种,就算买多种也不会有多的赔款。
二、法院怎么判决呢?
这种情况下你的汽车买了全险,虽然你是全责,但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也会先传唤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入法庭之后,会和法官把当初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细节都谈清楚,然后才会传唤你。并且你也不需要支付任何金钱,因为你购买了全险,所有的赔偿都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在法庭上提交购买保险的证明,法官也会依据这些进行判决,然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让保险公司把补偿打入受害者的账户。
三、总结
所以如果汽车购买了全险就不必担心了,保险公司会进行事后的处理,承担一切的赔偿责任。并且你的汽车购买了全险,肯定也包括车损险,在交通事故中你的车也会受到一些损害,这些损失也会有保险公司赔偿。
打官司保险公司90%都输,投保你怕啥?
文/鱼儿财记
01
自从开始写保险。
收到不少读者担心:保险我知道好是好, 看到很多拒赔案例,真心担忧买了保险,到时候拒赔 。还给我发了很多拒赔案例。
身边如果出现一拒赔案例。
那对保险, 简直要扛起大旗来反对 。买保险,原本就是为了转移风险,如果临了保险公司拒赔, 那可不白瞎了?
虽然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但这种事搁谁那,心里都不舒坦。
敢情买保险,晴天送伞,下雨拿走?
是个人都不服气啊。
之前在网上看到个数据:105个保险纠纷案,95件都是投/被保险人/受益人胜诉。 胜诉率91%。
为了有个证实。
我特意找来了《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保险纠纷》,来看保险里到底会在哪些方面出现纠纷。其中 人身保险纠纷24个 , 只有1件明确保险公司胜诉 ,法院驳回投保人的案例。
所以,打起官司来,保险公司不一定占便宜。
确实十有八九都输呢。你怕啥。
但买保险,可不是为了打官司啊。那么是什么纠纷, 会引发保险公司拒赔呢?
02
给大家归纳几个纠纷的典型:
1)因被保险人 电动自行车无牌照驾驶 ,出现交通意外。保险公司拒赔。
事情原委是:
李新杰之妻李海侠为之投保意外险。 李新杰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有关注免责条款的,应该能立即明白花花说的是什么问题。很多保险公司,在意外险里,有这样的免责条款:
这个条款,几乎意外险都有。
纠纷的关键是:
保险公司认为,电动自行车为机动车 ,无车牌驾驶,是为其免责条款中的事项。因此拒赔。
投保方认为: 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 因此,不属于保险条款里的免责项。
最后的结果是:
法院判定:投/被保险人胜诉。 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 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之后还有个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
同样因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 判定保险公司赔付。
对于电动车这种车,其实社会约定俗成,不认为是机动车。 但其实有些电动车,速度快、驾驶野蛮,其实也很危险的。
为什么大点的城市限摩/限电动车,也就是这种车辆很容易乱窜( 尤其爱闯红灯、鬼探头 )造成交通事故。
但在这纠纷中:
法院的判定还是会在社会约定俗称的这种合理范围, 做有利于弱势群体一方 (即投/被保险人及保险受益人)。
2) 医院病历模糊或瑕疵。 保险公司拒赔。
其中一案例事情原委是:
李亚新投保两全险附加重疾险。投保期间,李亚新因病去院治疗。根据病历,李亚新认为 其被诊断为右乳癌 ;保险公司认为医院病历给出的 “右乳癌CT2NOMOMOⅡ a期”,诊断不明确 。且被保险人有一项对确诊癌症有重要意义的检查没有做。
无法确定是否患癌。
因此,拒赔。
该案例的结果是: 李亚新提供了该医院证明,医院对病历中的书写瑕疵做出了合理解释 ,证明确有患病。
因此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付;
这个案子拒赔, 个人认为绝大部分的锅当属于“病历没写好”的问题 。因此,罹患重疾要理赔,可在医生写病历时, 千万盯住医生的手。
写瞎了,麻烦大。
3)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拒赔。
“未如实告知”的纠纷案例,在人身保险里很多。 这24个里,就有3个。
1)案例1,马茹萍丈夫李信有投保重寿两全并带分红的终身险,且附加意外和医疗险。
2012年9月投保,当年12月突患疾病 ,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但经保险公司查经:李信有, 在投保之前以“潘小元”身份住院 ,该住院记录能证明投保人 患慢性尿毒症 。但投保时,健康告知里均填否。
从这看, 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痕迹明显 。
但最后,为什么保险公司又被判令赔付呢?
是李信有,投保前确有患肾病综合症。但 该保险合同签订的字迹鉴定,并非李信有签字。
因此,不能证明保险啊公司对 李信有时投保时进行了问询 ,以及李信有进行了虚假告知。
官司进行1年7个月, 最终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
第二个案例, 同为“未如实告知”投保。 投保前,被保险人被医院病理组织诊断为“(右鼻咽部)考虑为粘膜低分化鳞状细胞癌“。
甚至投保前, 也有多次包含“鼻咽癌”的医院诊断记录 。
投保后,被保险人以“鼻咽癌”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拒赔。
“未如实告知”的痕迹,也很明显 ,甚至有欺诈、骗保嫌疑。
这个案例我至今都没搞明白,为什么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败诉。其中有一条是说:保险公司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权利 已 超过 法定与约定期限。
因此,凉凉。
第三个案例,投/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事实认定清楚,但也是因为保险公司 未在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 期限内(30日内),解除合同 。因而要承担赔付责任。
保险公司还有这么傻的操作 ,也是令人惊讶啊。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案例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但保险公司 却无法举证是否对投保人进行过问询,而败诉 。因此,打起官司来, 保险公司未必是强势方。
但这种事,肯定越往后保险公司出错的概率越小了。千万别不如实告知。要有这种侥幸得到赔付还是很难的。 打官司也折腾呀。
03
除了这之外,还有曾经轰动一时的“相互宝”拒赔案。
如果不了解的小伙伴,可以去翻翻相关消息。它那个拒赔, 投保人过错可小多了。 彼时参保成员,因意外跌入洪涝沟, 入院诊断为双股骨折,陷入深度昏迷。
但该成员因皮肌炎,长期服用激素。 不符合健康告知。
案子的争议点是:参保人,并没有长期服药,隐瞒病情并非故意。且意外和服药没有直接关系。
但大众陪审, 仍然是超过51%的成员投了拒赔票 。
因此,尽管出险事故与既往病史,没关系。 不符合健康告知,依然是不赔付的。
从这些案例梳理下来,我们至少能从中获得3点启示:
1)在这些案例中,除了案例1)保险公司以“电动车”为机动车,拒赔理由过分一些。其他的案例,保险公司拒赔,理由都还是足的。
保险公司,不会无缘无故的不赔付。
但有时候,理赔确实存在模糊地带, 被保险公司拒赔 。 投/被保人,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自救。
条文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有正当理由, 仍然是有大概率获得法律支持的。
2)就是投保时, 一定要仔细阅读健康告知 ,并如实告知。
越健康的时候投保, 理赔纠纷越少。
3)看病、就诊,要看住医生的手 。防止病历写“重了”, 才发现买不了保险。
投保了,病历写模糊、瑕疵了,出现理赔困难。
嗯,好。今天就这样啦。早完稿,开心。
小伙伴出来唠唠嗑不?
文来自公众号 : 鱼儿财记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该如何应诉
根据对方诉讼材料,应该积极应对,如有保险,则提供相关保险材料,以达到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的目的。根据被起诉的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后的应诉:
1、根据被起诉的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2、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3、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4、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
5、提交答辩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
二、应诉流程:
1、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你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2、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你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你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你就说要回避,否则你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你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
3、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你如果认为案件可能对你不利,或者说你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你不准备起诉对方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销申请书;
4、拿到判决书后,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你就要写上诉状,然后提交给审判法官,由他连同你的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你要记住的是你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上诉费,如果错过你就无法上诉;
5、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6、把证据材料准备全之后,就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宜协商。那么保险公司理赔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保险公司主动联系投保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理赔,在符合保险公司理赔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按照保险公司理赔流程进行。第二种情况就是受害人通过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这种情况就是受害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对赔偿产生争执,那么就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了。一般出现这种情况都是涉及赔偿数额比较大,双方就理赔条款和理赔金额无法达成共识。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起诉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
法律主观:
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履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在很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都是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与明确告知义务,那么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这将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败诉。其次是保险合同中多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的制订者,在掌握订立合同主动权的同时,也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着相应的被动义务。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员素质参差不齐,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管理不到位,一些业务员只管拉业务,误导投保人,甚至作出相反的解释,在案件审理时也处于不利地位。关于保险公司打官司的败诉案例,网上多的是,大家有兴趣可以搜索学习学习,我就不列举了,起码大家可以吃个定心丸:别以为保险公司签了“霸王条款”它就无所不能了,消费者也有正当利益需要维护啊。
法律客观:
《保险法》第一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为什么保险公司一旦遇到索赔问题,都叫被保险人起诉他们呢?
原因是:保险理赔条款是死的,但理赔工作人员存有制度监管,很多特殊情况下,正常的理赔无法走通理赔流程,就通过司法解决,这样的解决途径比较容易,也比较公正。下面我们就结合案例来说一下这几种特殊情况。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案例一,外卖骑手们的意外险。合同约定的是,订单派送中业务员发生意外才赔付。结果,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写的是外卖骑手13点45分发生了车祸,但骑手的派单APP显示骑手13点46分接单。依据合同约定13点45分还没有接订单,所以不能赔付,于是打了一场官司,保险公司输。
案例二,酒精中毒算不算意外死亡。这个案子打了几场官司,最终法院定了酒精中毒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才赔钱。
案例三,突发疾病猝死。保险公司说猝死不是意外死亡,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定义的意外死亡情况。家属不依,也打了几场官司,最后法院判决,突发疾病死亡不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赔付。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事实上,保险公司让打官司,往往是因为双方有纠纷,谈不到一起,针对这三个案例的具体分析如下:
1、不属于保险责任。如突发疾病死亡,确实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很多人认为突然发病死亡就是意外,于是和保险公司争执,这时候找法院是对的。
2、条款有争议。比如酒精中毒死亡案例,保险公司认为喝酒的人应该能意识到喝酒多了会导致死亡,但是家属认为每个人体质随时可能变化,个人是无法做到每天监测自己身体状况的,所以酒精中毒属于意外死亡。一个条款有两种解释,那就找法院。
3、保险理赔流程导致无法理赔。说白了保险公司理赔部就是一部机器,子弹还有卡壳的时候,保险理赔也会有卡壳的时候。比如外卖骑手受伤的案例,常理都知道,人都受伤还能用手机APP接单?很明显就是交警系统的时间和派单APP系统时间有快慢差异导致的,加上保险公司理赔部的部分人不敢担责,只好推到法院去判决。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出现理赔现象,多少都会伴随着纠纷发生,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纠纷呢,如果双方真的信息互通有无,又何必走官司这一步呢?据分析,双方产生纠纷的缘由如下:一方面是投保人自己保险观念淡薄,认为买了保险出事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不知道保险公司只赔付保险合同规定的那些风险事件,有的投保人根本就没有看条款;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部分代理人为了出售保险,夸大了保险的价值和保障范围,对销售者造成了误导,结果理赔的时候才发现销售人员说的和合同规定的不一样,理赔困难。
总结: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注重保险条款和合法权益,对保险有正确的价值观,这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保险理赔纠纷问题。
如何起诉保险公司
一、如何起诉保险公司
1、起诉保险公司的方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和平安保险公司打官司赢的机会有多大
我认为保险公司有这方面的义务来给赔付.因为甲在2007年投保时已经没有在因为高血压而住过院,所以在填写投保单时,也不存在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甲有权认为自己身体健康良好.因此就不存在如实告知义务.况且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上了保险后,也没有进行过相关甲的身体调查,保险公司也或多或少有部分过错觉,而且甲在保险公司一直连续交了两年的保险费用,这就可以说明保险公司已经认可了甲的身体是健康的,那么签的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也因此甲在2009年因脑血管瘤去世后,甲的家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平安保险公司理应赔付.而且,像甲和保险公司发生的这种理赔情况.我们在法律节目中也会经常的看到.往往,都是法院原告的请求,判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赔款.但这就必须要求甲的家人做好收集取证的资料,以便有利于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