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到底用不用取钢板
工伤不取钢板能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主观:
《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做 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鉴定)。但有些地方出于保护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规定钢板取出后才能做 伤残等级鉴定 。主要是考虑取钢板费用和防止取钢板后残情加重。比如,一个农民工受伤,用工单位没与之 签订劳动合同 ,不给 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近亲属申请仲裁确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 , 认定为工伤 ,腿上打着钢板,如果钢板没取出就定残级,用工单位一次性赔付后,再取钢板的费用和钢板取出伤情加重不好处理,追要困难单位不存在没地方追要等。规定钢板取出才可做鉴定即可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也可让受伤职工延长 停工留薪期 到钢板取出,由用人单位每月发工资生活有保障。
法律客观: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亩缓戚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交通事故骨折钢板没取能否做伤残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 后,是否可以不取内固定钢板即进行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如果内固定不需取出的,则在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 二、如果仍然需要取钢板的,则应在取出钢板后再做鉴定,否则做鉴定伤残后,取钢板的费用需要伤者自己承担。
伤残鉴定必须要取出钢板后才可以鉴定吗
法律分析:是的。工伤职工骨折钢板携举内固定的,钢板没有取出之前,对取出之后的伤残情况不确定,不属于伤情相对稳定状态,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不取钢板可以鉴定伤残吗
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做伤残鉴定的,需要在职工伤情较为稳余丛备定的时候进行,不取钢板不影响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鉴定是否一定钢板取出后才可做吗
法律分析:必须的,伤残级别九级以上,因为是关节部位,所以还涉及到关节功能问题,所以更需要钢板取出后再做鉴定,如果关节功能一切正常,那么就是九级,如果关节功能受限级别还会更高。
因为取唯和钢板必须要做手术,这个手术是治疗整个过程的一部分,而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可能不会进一步破坏受伤部位,也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所以钢板没有取出在工伤鉴定中算是医疗未终结,一般鉴定部门也不会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根本是鉴定受伤部位的功能情况,工伤鉴定必须等到钢板取出后才能做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指判盯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不取钢板可以鉴定伤残吗
法律分析:工伤钢板未取出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是要求将内置物取出后鉴茄贺瞎定的,但是如果病情已经稳定,取出钢钉对鉴定影响不大的话,鉴定部门颤空也会做出伤残鉴定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拍竖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伤残鉴定到底用不用取钢板
法律分析:不需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正型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清裤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