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同欠工程款迟迟不给怎么办(12309拖欠农民工热线电话)
您好公司拖欠工程款4万左右,迟迟不给有合同还给他开税票
企业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式:1、当事人通过电话、函件催告对方支付工程款,并保留相关证据;2、亲自去对方企知森迹业收取;3、也可委托专业代为处理;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春祥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搭并,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公司工程款一直拖着不给工程师怎么办
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一、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你排忧解难。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除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靠专门收债的公司,不过找这种公司要注意找正规的公司,对其催收手段也应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则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二、如何预防拖欠工程款
在对工程合同有关工程款条款进行审核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
对于预支款,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对于工程进度款应留意两个题目:一是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一般规范的作法是施工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在七日内应当核定,七天内不姿伍键予核实的,施工人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认可。二是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规范的作法是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又不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
2、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比如说可以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约定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3、工程结算款支付与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迹巧人承包工程竣工挂钩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验收还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验收并不明确,有时发包方往往声称由于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扫尾工程)未完工,无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结算款。
三、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橘掘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写了欠条不给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至法薯岩院,要求对方付清工程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数粗御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凳亩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几年工程款要不到怎么办
工程款是完成工程项目之后应给给予劳动者的报酬,这里劳动者一般是以分包单位为主体的,可能一项工程会经过几次发包,每次发包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面临工资拖欠就是问题。下面对工程款拖欠几年了怎么办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工程款拖欠几年了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郑友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可能会因为不堪打扰,然后就会把工程款还上。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考虑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除了以上几种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提供担保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公司转移财产。
5、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如果施工方在社会的知名度较高或者忌惮舆论压力,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催收工程款。
二、通过诉讼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
1、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
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
2、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喊悔槐 3、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前毁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拖欠工程款可以到法院起诉还款,若法院判决后欠款方依旧不还款的,被欠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以下受理条件的,法院会进行处理: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工程款拖欠几年可以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等方式进行索要。以上就是对工程款拖欠几年了怎么办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
甲方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法律主观:
对于甲方拖欠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或以其它方式所约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在这二年中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且甲方在诉讼中也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唤梁迹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渣盯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和并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有合同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一、拖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
如果工程款没有支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约定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但根据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建设工程价款相对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支付。
第二,拖欠工程款不给可以报警吗?
拖欠工程款其实是民事纠纷,具体是施工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不受理。所以即使当事人报警,公安机关也无法立案。法制快报提醒您,拖欠工程款当事人的解决办法是,首先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分包商或非法分包商主张权利。协商不成的,要写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长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姿逗枣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一般诉讼时效、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迹拆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指亮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合同的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一、工程款一直不给如何办
1、工程款一直不给,当丛陵事人能不能协商也能不能催告;经催告还是不给的,能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胜诉后,能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能不能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能不能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防范不按约定付款及异常收款现象
1、建筑企业工程款收取,是按月度形象进度工作量完成后,向业主收取的,这样的收款方式,能保证正常的组织施工与工程进度。但是在目前的建筑工程市场上,一些建筑单位往往采用“异常”收款方式来承诺工程孝拍款回收方式,所谓异常收款是指不按月度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工作量收取工程款的资金结算方式。
2、异常收款承诺按工程某部位完成后收款、按建设单位要求到其指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或以存吸贷、参建渗慎戚业主的物业、以货币资金向建设单位预先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业主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业主的采购设备及置地等提供支付担保、为业主办理非本项目范围内的收支行为等。异常收款条件下的经营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施工企业为了谋求工程中标,迫于无奈,只得答应建设单位的苛刻要求,一旦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后续资金张罗发生困难,经营不善或房地产项目销售不畅等,施工企业将承担工程施工投进和履约保证金不能按约回收等连带责任风险。
对于上述情况,对业主的履约能力要及时分析,采用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首先,应放慢施工进度,对后续资金明显不落实的则应果断停工。资金碰到临时困难,如垫资继续施工,则应双方友好协商,要求建设方对已欠资金提供第三方担保。
3、无法提供的,施工企业应选择接受由建设单位提供实物抵押的作法。与此同时,对拖欠款较大的房产开发项目还应不失时机地采取法律措施,实行诉讼保全,以防止其在施工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建筑项目抵押给第三者,对风险度高的项目,采取法律诉讼手段也是最后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