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吗(民事案件诉讼费计算器)
民事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败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随着法律的规定越来越涉及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生活就会出现许多的诉讼案件,其中作为常见的就是民事诉讼了。在民事诉讼中,我们需缴纳诉讼费用才可以开始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但是如若民事诉讼败诉,那么就会
涉及到
民事诉讼费用败诉
由谁来承担
一
、民事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交纳,为进行诉讼所必需的法定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拿毕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
、负担原则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败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负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此外,诉讼可能会以原告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方式结束,在这些情况下,诉讼费用的负担具有特殊性。
三
、负担情形
根据《交纳办法》,诉讼费用有以下几种负担情形:
(1)败诉人负担
《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
《交纳拿好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消敏铅数额。共同诉讼败诉,由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3)协商负担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
《交纳办法》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上诉人或申请再审人负担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依照《交纳办法》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交纳办法》第10条第5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交纳办法》第29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5)申请人或债务人负担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在督促程序中,申请人申请支付令的,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费用和公告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交纳办法》第10条第2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6)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
在诉讼中,有的当事人会进行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行为人负担。例如串通他人作伪证,该作伪证的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等,又如当事人故意逃匿,逃避送达,法院为此而公告送达的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均应由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民事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也可以由胜诉方承担。共同诉讼中,由当事人对标的的厉害关系决定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神裂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稿渣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游敬闭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诉讼费用由败诉人全部承担
法律主观:
诉讼费用一般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胜诉方自愿负担的情形除外;同时起诉人应当模闭预交诉讼费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谨橡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祥码旁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民事案件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民事案件起诉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孙旦神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则亏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民事起诉必须的条件具体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并且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否则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起诉的方式,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
综上所述,民事起诉费原告可以先垫付,等官司胜诉了的话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这笔诉讼费,并不一定要由原告全权承担这笔诉讼费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迟物,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败诉方要承担诉讼费吗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灶迅。而且根据民法自由平等的精神,离婚诉巧伏讼、调解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可以协商处理的。还有其他一些例外的情况。因此,诉讼费用不一定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但立案时需原告先垫付,案件审结后,如果原告胜诉,则诉讼费由被告出,需要由被告返还给原告,部分法院已开始试点,将原告预交诉讼费直接退还给原告,法院诉讼费再行向被告催缴,拒不缴纳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孝辩携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如果不承担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上诉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吗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所以民事诉讼上诉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预先交纳,哪一方败诉的,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它是一个非常严肃也非常严谨的一系列诉讼行为。在此简要介绍以下几个要点:
1、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
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根据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宴空运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通常诉讼费用都是由败诉方来出,不过才开始上诉的时候,原告必须要预缴一部分诉讼费用,然后等法院经过最终的审理和作出了最终的宣判之后,由败诉那一方来承担,当然如果胜诉方愿意自行承担费用,也是可以的。如果双方都存在着部分败诉或者部分胜诉,那么具体的费用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晌梁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亏游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大家知道打官司很多都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一般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那么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呢?跟随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汪孝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3、经人民法院穗春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1、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3、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申猜陵耐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4、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5、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方世薯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乱冲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哗返歼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