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父母要求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能否要求生父母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一
法律主则袜滑观:
收养人一般不可以在跟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后,再向被收养人主张经济补偿。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孙腊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好凳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解除收养关系有经济补偿吗二
法律分析:解除收养关系,符合条件的有经济补偿。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喊笑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哗渗前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乱清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可主张经济补偿吗三
法律分析:按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反悔后可能会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派察,一旦解除收养关系,意味着养父母的付出付诸东流,简单地卖袭说,就是白养了孩子,将直接损害其合法利益。那么,养父母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可以先确定生父母解除收养关系,是否满足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中羡兄
下列情况中,养父母可以要求送养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的是( )。四
【答案】:C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游搜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神物历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尚未成年,如果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蚂乱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易错选项A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而题干问的是要求送养人赔偿。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五
《收养法》第三十条所要阐述的重要是当收养关系解除后,作为收养人可得到的权益。即如果当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作为收养人是可以要求得到经济补偿的。但是根据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收养关系一是不可随意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协商一致除外,换句话说如果收养人不同意,那送养人也不得强行解除),二是当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解除滑弊收养关系时还应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就是说,如果生父母要把孩子要回去,还要征得孩子本人同意才行)。最后,你可以与生父母方面签订在收养期历陪间不得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协议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信烂族效力,建议委托律师帮忙拟定,事半功倍。
领养的子女可以与养父母解除关系六
法律主观:
(一)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2、双方均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对于养父母抚养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简老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颤悄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收养关系解除的效力是全方位的,不局限于养父母子女之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茄咐渣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