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法律义务。因此,父母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用的确定就是一个重要的事项了,在实务中比较容易产生纠纷,主要纠纷是对于子女抚养费,另一方要支付多少比较合适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在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时,父母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一般参考子女的实际需要、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支付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但是,父母一方的经济能力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司法实务中,父母一方的经济能力主要分为这几种情形:
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经济收入较好。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只考虑子女的优越生活需要来确定抚养费数额,笔者曾代理一个离婚案件,男方自己有公司且经营状况不错,离婚时女方主张每月需要支付子女3万的抚养费,后来男方竟当庭答应了,用于子女生活,自己又有经济能力,男方还是愿意接受的。所以,当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较好时,可以积极的请求较高的抚养费数额,此时对方容易接受,即使不接受,法院也会支持较高数额。
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仅有固定收入的。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的一定的比例支付抚养费,这也是大多数离婚案件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标准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 50%。不过这一比例仍然是参考,如果其月收入特别高或特别低的,都可以相应的调整,并非绝对按此比例。
三、支付抚养费用一方无固定收入或没有收入。
实务中也有不少人没有家庭责任观念,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根本不劳动,别说收入了,外面还是一屁股债。这种情况下就不支付抚养费了吗?当然不是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支付抚养费一方没有履行能力,法院仍要判决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如果将来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笔者 曾接到不少人咨询,意思强调自己暂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对法院判决要其支付抚养费不满,想上诉。其实,这种想法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