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由谁审批)
施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一
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准备;
(2)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
(3)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
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是: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明确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劳动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资源需用量与供应计划,明确临时设施、材料和机具的具体位置,有效地使用施工场地,提高经济效益。
施工组织设计还具有统筹安排和协调施工中各种关系的作用。
经验证明,如果一个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的要求,符合施工工艺规律,并能认真地贯彻执行,那么施工就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就能较好发挥投资效益。
3.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型
施工组织设计按设计阶段和编制对象不同,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一般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批准之后,总承包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助总承包单位工作。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其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开展程序,主要建筑物的施工方案,建设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量计划及施工现场总体规划等。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T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T过程起指导和约束作用。单位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图纸设计完成之后、工程开工之前,在施工项察枯目负责人领导下进行编制的。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谁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二
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施工单位编制
总包:总包单位编码答制;实行分包,可由分包单位编制
2.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的: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加盖单位章
监理机构:总监审查签字、加盖执业激模信印章后方可实明轮施
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程序:三
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集团总工)审批;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好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4、施工方案(措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批,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5、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
(技术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批准;
6、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友樱逗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核准备案;
7、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颂吵。
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有谁报送监理审查四
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首先应报总包审核后再报监理审批。其直接责早铅任人是分包单位;总包负连带责任。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陆闷好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专家组论证前,各技术负责人(包括总包单位的企业总工、总监)签罩姿字都必须完整。
施工分包单位报的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要不要签字?五
分包单位报的施工方案审批表需要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二十)规定: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梁橘、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总包单位需要对分包陵渣世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管理,分包单位施工方案需要总包单位审核。
扩展资料: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包单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吗六
法律分析: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2、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陵誉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工程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上负责人批尺弯段准。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4、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十一条 专项施闹碰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