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咨询(离婚财产咨询律师)
离婚财产咨询一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激基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孩子归属: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2、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扮铅仔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4、厅汪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咨询二
离婚的财答首谈产分割原则: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小孩的抚养权分配原则是根据小芹激孩的年龄和对小孩的有利情况来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清碰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财产咨询三
法律主观: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呢?首先,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双方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婚姻法及相关解释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一人一半分割,同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其次,离婚时对于债务也当一并承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财产咨询四
法律主观:
夫妻有一方出轨若没有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双方平均分配。婚内过错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因出轨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过错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腔咐誉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简源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伍段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离婚财产咨询五
法律主观:
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具体的计费方式可以跟律师协商,建议财产标的较大的话,最好还是可以有个双方不愿意离婚专业的律师介入。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冲握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空碰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散亏庆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财产咨询六
目前寻找律师的途径无外乎两个,一个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一个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寻找。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的相对来说会少很多,因为离婚毕竟是很隐私的事情,不希望更多的认识自己的人知道。所以通过网络媒体寻找律师便成为首选。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
对于争议标的额很大的离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因为离婚财产争议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根据争议标的额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积收取费用的。因此,这类案件如果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您真的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未来的路还很长,花钱的地方多,还是能省就省吧。
2、离婚赔偿期望过高,不要找律师
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可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情形外,其他诸如有婚外情、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离婚诉讼基本得不到赔偿,更不用说巨额赔偿了。因此,这类离婚案件,请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序,不要请律师。
一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当事人只需到律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作下记录即可,根本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后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4、恐慌离婚,不要找律师。
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离婚官司,对到法院离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有些当事人可能有些什么把柄被对方抓住了,但其实这些所谓“把柄”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但当事人总用放大镜看问题,或由于不懂法律被对方的威胁所惧,也要掏钱放血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先咨询,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请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师
双方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不是人,没良心。这可要注意了,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离婚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专业咨询师或朋友倾诉来得简单有效。
二、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
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
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可见,请个律师还是有用的!
离婚财产咨询七
如果离婚的时候不知道对方的财产的话是可以直接进行起诉,由法院来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发现对方有隐匿或者是转移财产的行为的时候,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一、夫妻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办
可以申请起诉,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
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
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还是较为配合的,还是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信息。律师可以提前与欲调查单位的劳动工资科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
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
二、婚时怎么才知道对方有没有转移财产
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将银行账户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银行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1、离婚时怎么才知道对方有没有转移财产
感情不和准备离婚陪轿,婚后家庭存款都存在男方名下,女方只能提供银行开户名,身份证号,存款所在银行名字,但不知道卡号,法院能调查出男方在分居期间有否转移存款吗?
建议先通过银行渠道获取男方卡号信息,法院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查能够查到你所需的信息。
2、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
慎闹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搜集途径为: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当芦孝肆事人,还能猜到对
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当事人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如果能知道共同财产有多少,那么在分割的时候也会更公平,但如果不知道共同财产有多少的话,建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来调查财产。
离婚财产咨询八
法雀激隐律分析: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是12348。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而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顷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而法院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因素,抚养子女一方可能多分。
法律依据:铅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咨询九
离婚协议书,应当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明并配和债务负担等问题进行适当的处理:1、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2、财产问题的处理,主要指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3、对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予以明确,并就如何清偿作出安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陵亮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尺槐宽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财产咨询十
法律主观:
1、男女平等原则 离婚赔偿标准 体现在 离婚财产分割 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 承担共同债务 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 离婚损害赔偿 标准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备圆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离婚赔偿标准在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要特别注意 保护未成年 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规定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离婚赔偿标准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离婚赔偿标准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在普通案件中是不可以要求的,但如果有证明的材料那么就可以依法的实施,因而在反诉的过程中就一定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从而才能保障自己有胜诉的权利,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保护,即使自己作为被告同样也有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卜搏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型滚祥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