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的区别(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会怎么样)
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3、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4、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法律主观: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区别: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而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区别是:第一、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的不同;第二、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不同;第三、合同不成立是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在签字前,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也没有接受;或者当事人没有协商达成订立合同的一致意见的等。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概念,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一般要按照下列方法来处理: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合同无效;由当事人返还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或者折价补偿;并且由过错方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七百六十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无效和不发生效力的区别
法律主观:
合同无效 :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是指 合同成立 但仍然没有生效。主要包括两个情形: 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在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合同未生效。 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批准前,合同未生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无效与不成立的区别
法律分析:无效指出现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时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一般在合同成立后发现。合同不成立指合同订立时不具备法定的要件,无法成立,不成立则谈不上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
法律分析:第一,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可见,判断合同的不成立和合同的无效的要件显然是不同的。
第二,从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来看,由于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有遗漏或不明确而当事人又不否认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应当允许法院通过合同解释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这种解释并不意味着由法院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是从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意志的需要出发,通过解释合同帮助当事人将其真实意思表现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一、合同不成立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1、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3)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4)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5)二者的保护性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不成立的后果
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外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
合同无效和合同不生效有什么区别?
两者法律意义、权利义务、性质不同。合同无效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不生效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
法律分析
未生效合同的效力有可能转换为完全有效,也有可能转换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效力进行补正,而无效合同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合同,其效力是不能补正的。未生效合同中仍存在双方约定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而无效合同由于被宣告无效,其内容对双方而言不具有约束力。须批准、登记的未生效合同是国家对合同事实所作的价值判断,若行为不具备相应条件,则不予以批准或者不予以登记。无效是国家对既有的合同性质的价值判断,无效合同是由于行为本身不具有适法的条件。合同无效与合同不生效是完全不同的,未生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未生效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其欠缺的生效要件是否得以完备,如果欠缺的生效要件得以完备,该合同就生效,成为完全有效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