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签了还能要赔偿吗
工伤签了赔偿协议到期不给钱怎么办
工伤签了赔偿协议到期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可以起诉,这是公民的正当权利。民事纠纷可以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不管是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只要是发生财产纠纷或人身关系纠纷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工伤赔偿老板拒不给钱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2.如你所说单位不发工资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三、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在上班的过程中,即使再小心,也总是会有意外的发生,那么你知道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
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
另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
同时,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构成伤残等级的,视伤残程度等具体情形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二、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五)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六)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七)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八)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九)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十)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三、签了工伤赔偿“私了协议”能反悔吗(一)私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反悔有前提。
(二)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私了协议》经过双方签字或者实际履行后,依照法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三)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的相关知识,员工签订私了协议之后,是否可以主张工伤赔偿,是需要根据协议的效力确定的。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法律主观: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在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协议的约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赔偿义务的,那么一般不可以再起诉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伤赔偿协议签了还能起诉吗
法律主观:
职工发生工伤 事故后,企业为尽快处理工伤问题,就会跟职工协商签订 工伤赔偿协议 。而有些职工担心公司不给赔偿,看到公司已经主动进行赔偿,就会积极签订协议。等拿到赔偿时,发现公司给的钱不够负担医疗费用,便会开始反悔。不过,这时候职工反悔钱不够,是否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先确定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 首先,公司与职工自愿达成工伤赔偿协议,是基于双方意思自治签订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走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还需要赔付吗
在中国,工伤保险赔偿和公司赔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走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是否还需要赔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工伤保险赔偿:这是指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伤病救济金、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
2.公司赔付:这是在工伤保险赔偿之外,公司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向员工支付的赔偿。主要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
在走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是否还需要赔付,要考虑以下因素:
1.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充分:如果工伤保险赔偿已经涵盖了员工的所有损失,那么公司可能不需要再进行赔付。但是,如果工伤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员工的损失,例如工资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2.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公司的过错导致员工工伤,例如未提供安全培训、未提供安全设备等,那么公司可能需要在工伤保险赔偿之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应对工伤承担的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赔付。
因此,走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是否还需要赔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个案的准确法律建议。
受了工伤后签了私了协议,还能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已经签署了私了协议,那么您就无法再向雇主提起诉讼。因为私了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达成,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解决了争议,双方都不能再向法院提出任何诉讼。
但是,如果您认为私了协议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私了协议是在您不知情或者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私了协议,并重新进行赔偿协商或者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已经签署了私了协议,但是对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的条款,您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同时,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私了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一步的赔偿。
总之,如果您已经签署了私了协议,最好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并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果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或者不满意,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反悔是否有效
法律主观: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后可以后悔吗 如果协议符合 法律法规 并且是双方自愿平等,那么就不能反悔。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该条款应属对用人单位的一项强制性规定,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关费用。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时,双方一般通过协商方式自行解决,以便节约 仲裁 的时间及经济成本,因此,产生了工伤赔偿协议书,那么工伤赔偿协议书是否有效呢? 在具体案件中,如果双方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应该是有效的,作为劳动者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应该反悔。 如用人单位以明显低于法定赔偿标准与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那么劳动者可依据显失公平原则,启动 劳动仲裁 程序,重新主张工伤赔偿金。 综上所述,在工伤的 伤残等级 及可以主张的工伤待遇尚不明确时签订工伤赔偿协议要特别慎重,最好在协商前就伤残情况工伤待遇情况等咨询一下 律师,在明确法定工伤待遇的前提下确定 赔偿金 额,从而确保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轻微工伤没有住院,同等责任,和第三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3500,还能申请工伤待遇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工伤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伤残津贴和死亡补助等。对于轻微工伤,如果符合工伤保险的认定标准,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已经与第三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并获得了一次性赔偿3500元。根据规定,如果已经获得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则不能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如果您已经获得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那么就不能再申请工伤待遇了。
但是,如果您没有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仍然可以向单位或者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伤鉴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签了赔偿协议还能起诉吗
法律主观:
签了合理的赔偿协议后一般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双方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应对其伤势程度存在正确认知和预见,赔偿款应已考虑未来因素,赔偿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但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等情形的可以反悔。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工伤赔偿协议签了还能要赔偿吗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遭受工伤事故,且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积极寻求与员工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